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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荔湾区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荔湾区增滘村、龙溪村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2018-12-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本招标项目 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荔湾区增滘村、龙溪村污水治理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荔发改[2017]907号批准建设,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荔湾区增滘村、龙溪村污水治理工程

  2、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 020-8140976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8122453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和农业局

  投诉电话:020-81512250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道增滘村、龙溪村

  4、项目概况: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荔湾区增滘村、龙溪村污水治理工程,对增滘村、龙溪村进行改造治污,对工程范围内各居民污染源进行收集处理,其中包括居民建筑立管雨污分流改造、埋地污水管道敷设(包括巷间、主巷、村道、村主干道)及化粪池改造、新建污水管道等,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改造现状污水立管,新建雨污分流立管和埋地污水管、化粪池修复、路面开挖及修复、交通疏解等。项目估算总投资:19293.9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5604.0729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5.1 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5.2计划工期:35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3招标控制价: 15604.07292 万元。

  5.4 招标内容、规模: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荔湾区增滘村、龙溪村污水治理工程对增滘村、龙溪村进行改造治污,拟新建DN100~d600排水管道(含雨污分流立管及埋地污水管),对工程范围内各居民污染源进行收集处理,其中包括居民建筑立管雨污分流改造、埋地污水管道敷设(包括巷间、主巷、村道、村主干道)及化粪池改造、新建污水管道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4日16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得少于20天。

  8、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与开标时间:

  8.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1月4日14时00分至2019年1月4日16时00分。

  8.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月4日16时00分。

  8.3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9年1月4日16时00分至2019年1月4日17时00分。

  8.4开标时间:2019年1月7日10时30分。

  8.5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万元,投标保证金应在完成投标登记手续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项目保证金操作指引》。

  9、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9.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非电子化)。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意见为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

  9.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投标人诚信评价分(权重20%)(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以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公布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的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的“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诚信得分为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的投标人,其诚信综合评价分按40分计算。

  10、投标人资格要求:

  10.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0.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10.3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10.4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10.5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10.6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均须提供该投标人为其购买的有效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10.7报名前,投标申请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且未被锁定。

  10.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未在招标公告第10本公告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盖章):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日期: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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