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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2019年(12个月)在线试剂及化验室试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采购方承诺

本采购方拟以公开采购的方式采购 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2019年(12个月)在线试剂及化验室试剂采购项目 ,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采购信息和组织采购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采购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采购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进行公开采购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企业大宗商品公开采购信息公告表》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采购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采购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项目名称

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2019年(12个月)在线试剂及化验室试剂采购项目

采购企业

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GS1CD718GD1000131

项目类别

货物类

最高限价(元)

总价限价人民币780,000.00元; 单价限价详见《单价明细表》

首次登载报刊

番禺日报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8年12月12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18年12月25日

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在线试剂及化验室试剂一批(详见技术需求)

交货地点:

大石净水厂、化龙净水厂、南村净水厂、中部净水厂、钟村净水厂、前锋净水厂

结算方式

(1)不设预付款,合同结算以实际送货量结算,供货期内所供货物的结算价以《采购合同附件2》内的单价报价为固定单价结算,结算价格已包括了供货范围的制造、包装、装卸、运输、税费、保险及验收(含检验)、技术服务、质保期保障等的所有含税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其它费用采购方概不承担。
(2)采用月结的方式结算货款,采购方在收到供应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经采购方验收签字的送货单,以及其他采购方需要提供的完整请款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报告等)后60个日历天内以 银行转帐 方式支付上月验收合格的应付货款至供应方指定银行账户

供货资格期

自合同生效起一年内

供应方资格
及要求

(1)意向供应方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2)意向供应方必须提供适用于“HACH”和“默克”机型使用的在线试剂及化验室试剂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若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制造商)声明函》;若为经销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或有效的经销商证书或代理商证书
(3)意向供应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经营活动及投标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交易条件

1、意向供应方须承诺如被确认为服务方将按照采购方提交的《合同书》的合同版本签署并执行合同内条款。
2、意向供应方如被确认为供应方,在合同期内须按照项目采购需求的内容执行。

采购方式

综合评审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详细

交纳金额(元)

78,000.00元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时间

意向供应方在信息公告期内本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其自行放弃供应意向。

挂牌期满后,如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供应方少于等于(0)个时: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意向供应方缴纳交易保证金须知

意向供应方须在2018年12月25日17时前,将采购项目交易保证金用意向供应方名下的银行账户缴纳到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100317000362),以银行到账为准。
1、意向供应方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两种之一的方式缴付交易保证金,不得采用该两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缴付交易保证金,否则后果自负。
(1)通过银行柜台转账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中准确填写收款人和缴款人名称、账户,以及缴付金额、缴款人证件号码信息;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等备注信息栏中必须准确填写采购项目的项目名称和交易编号。
(2)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时,必须在网上银行支付界面准确填写收款人和缴款人名称、账户、缴付金额,备注/用途/附言等备注信息栏中必须准确填写采购项目的项目名称和交易编号。
2、缴款人名称须与意向供应方名称一致。
3、联合供应时,须以其中一名意向供应方的名称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本所办理联合供应手续。

交易保证金的设置与处理事项

(1)意向供应方应在信息公告期内向本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其自行放弃供应意向。
(2)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供应方交纳的保证金,本所将于出具《资格审核结果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3)未能确定为供应方的意向供应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所将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不计息地退回意向供应方账户。

意向供应方
需提交材料

意向供应方在办理供应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其余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法人机构应提交:
(1)《意向书》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公平竞争承诺书》、《承诺函》、《资格声明》和《采购合同》原件;
(5)意向供应方必须提供适用于“HACH”和“默克”机型使用的在线试剂及化验室试剂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若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制造商)声明函》;若为经销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或有效的经销商证书或代理商证书
(6)本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披露事项

获取采购须知的地点和方式:
(一)获取采购须知地点:广州市新港西路82号广州交易所集团A栋四楼419室;
(二)获取采购需提交以下文件:(意向供应方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获取采购文件)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意向供应方授权代表,需提供合法委托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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