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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人民政府规划一路雨污水管及道路修复工程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规划一路雨污水管及道路修复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资质乙级及其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3)、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违纪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专业素质,且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齐全完善;(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规划一路雨污水管及道路修复工程设计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181212-126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8-z9946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规划一路雨污水管及道路修复工程设计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设计服务需求)。

  5、交付地址:规划一路

  6、交付日期:具体由合同约定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4304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4304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12-13 12: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2-18 12: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彩色扫描件(3)税务登记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6)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7)“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12-13 12:00:00至2018-12-20 12: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以上资料需有效原件彩色扫描上传,提出开通网上投标报名并携带上述资料一套(加盖公章)至现场(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20楼)缴纳标书费500元。我们将在上述时段内进行审核,如非在上述时段上传报名资料或报名资料不全的或不缴纳标书费的,将不予接受其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按上述规定审核通过并缴纳标书费后,可在上述时间段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投标,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12-24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12-24 10: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20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20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磋商代表持报价时所使用的CA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谈判会。(2)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竞争性磋商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六、 其他事项

  注:①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或填表者承担。②本项目采用网上磋商方式进行采购。③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磋商响应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航头路1528弄18号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20楼

  邮编:201316邮编:200023

  联系人:罗主任联系人:季佳倩

  电话:68220137电话:60932001

  传真:68220137传真:6093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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