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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市蓝山县楠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蓝山县楠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经永州市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蓝发改许核字[2018]346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蓝山县楠市镇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蓝山县楠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

  2、建设地点:湖南省蓝山县境内;

  4、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预算341711.70元;

  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7、保修承诺: 按建设部第80号令要求保修;

  8、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所提供的“蓝山县楠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最低配备共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

  4、投标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无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的;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只能递交一个投标申请。

  3.投标保证金

  3. 1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详见交易文件;

  3.2投标保证金:肆仟元(人民币)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2、评标办法:本工程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当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不含9家),先抽取9家入围,入围的投标人通过评审符合交易文件条件后,再进行第二轮抽取,产生三家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数量没有超过9家时,全部入围,对入围的投标人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符合交易文件要求的入围投标人直接抽取1-3家中标候选人排序。

  5.交易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yzcity.gov.cn/)网上下载交易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交易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交易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交易文件售价400元,其他相关技术资料2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文档方式。投标人对交易文件、工程量清单存在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招标代理公司邮箱(Email:59209459@qq.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交易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在公告发布媒体发布,投标人自行查看,如有遗漏,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蓝山县塔峰中路建设银行4楼)。

  4、投标人到会人员要求: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省外企业必须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7. 行政监督

  招标项目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蓝山县楠市镇政府

  地 址:蓝山县楠市镇楠市村1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8743947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399号壹号作品B座16楼

  联系人: 葛女士

  联系电话: 1827464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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