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招标项目经察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察发改基建【2018】24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已经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备案号为54262618122102134,本项目现通过施工发包价招标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人(项目业主) |
察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名称 |
林芝市2017年察隅县察瓦龙乡特色小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察瓦龙乡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察隅县察瓦龙乡 |
实施时间 |
180日历天 |
工程规模 |
新建综合楼103.60㎡;消毒池1座;人工湿地1座;格栅、调节池1座;污泥干化池1座及附属工程、配套设施(具体中标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 |
资金来源 |
国家 |
其 他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招标公司招标编号:XJZB-LZ-20181220 |
三、招标内容、范围、工程发包价、投标保证金要求
1.招标内容:同工程规模。
2.范 围:新建综合楼103.60㎡;消毒池1座;人工湿地1座;格栅、调节池1座;污泥干化池1座及附属工程、配套设施(具体中标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
3.工程发包价:9051600.00元。
4.投标保证金要求:100000.00元(自2019年1月1日起,自治区和拉萨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网银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接口关闭,投标人在自治区和拉萨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只能选择(而且必须选择)提交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的方式进行投标保证)
四、资质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项目单项备案)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中标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备案证书所列人员及技术负责人必须到施工现场(开工之日至竣工之日)。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
2.区外企业需提供在藏备案登记证,区内、外企业均需针对本项目备案且提供备案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01月04日登录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等文件,待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发包价(总价包干)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报名并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1月21日15时30分,地点为林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
网上发布。
八、随机抽取中标人
招标人定于北京时间2019年01月21日15时30分在有关公正、监督部门以及投标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林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从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顺序号,按规则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CA锁制作投标文件的要求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十、其他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参加现场开标,其身份不一致或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的情形不得参与现场随机抽取活动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察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林芝市察隅县发改大楼二楼 地 址:拉萨市天海路德康鑫居9栋
邮 编:855100 邮 编:850000
联系人:晁先生 联系人:冷先生
电 话:180-7694-8135 电 话:136-5959-3300
日 期: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