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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市云龙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云龙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经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该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并指定下属机构国土建设部作为采购人负责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具体实施。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国土建设部委托,对株洲市云龙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WD-GPA-C18022)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特许经营者。本次招标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六部委第25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

   一、  项目名称:株洲市云龙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二、  实施机构: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三、采购人: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国土建设部

  四、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127.71亩(含华强路泵站、云田泵站),核定项目总投资为55752.86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6万吨/日)为30850.77万元,配套管网(共88.67km)及泵站为24902.09万元。

  本次特许经营项目仅将6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和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发集团)在建的华强路泵站一座、沿云龙大道污水主干管及榕树花园-华强路段污水干管工程约7.5公里纳入项目实施范围。其中,污水处理厂(6万吨/日)投资额为30850.77万元,配套管网及泵站投资额约为4800万元,合计35650.77万元。

  本项目存量工程总投资约为2.53亿元。其中,污水厂区一期一批工程(3万吨/日)建设总投资约为2.05亿元。配套管网及泵站(7.5公里)投资约为4800万元。项目总投资最终以审计确定为准。

  5.2特许经营权范围:授权特许经营者在特许经营期内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株洲市云龙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污水处理厂厂区工程,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分为两期,近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6万吨/日,其中一期一批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3万吨/日,远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2万吨/日;二是配套建设7.5公里污水干管及华强泵站工程。

  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管网及泵站维护服务并按本协议的约定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配套管网及泵站使用费和维护费。

  特许经营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所有设施按本协议的规定完好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并保证能正常运行。若运营期内,随着配套污水管网的逐渐完善、污水量的不断增长,污水处理厂需进行扩容建设时,经政府方批复同意后,由项目公司进行投资、建设(设计处理规模近期可达6万吨/日,远期可达12万吨/日),届时通过合法方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3项目资本金:本项目要求成立特许经营项目公司,本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额的不低于30%,并作为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项目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不低于本项目存量工程总投资的30%,待项目后续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实施时根据新增总投资再行增资。本项目株洲市云龙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由中标特许经营者独立出资,政府不参股。特许经营者须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批认缴到位。

  5.4特许经营转让价款:投标人中标并取得特许经营权后,需将云发集团前期投资的一期一批工程约2.53亿元在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到位,最终根据特许经营权转让决算价款多退少补。项目运作采用“移交-运营-移交(TOT)+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实施。待云发集团完成厂区一期一批工程(设计规模3万吨/日)和7.5公里污水干管及华强泵站工程竣工验收后,以最终审计部门确定的厂区一期一批工程(设计规模3万吨/日)和7.5公里污水干管及华强泵站建设工程总投资与第三方机构评估确定的前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征拆、报批等其他费用)之和作为特许经营权转让决算价款。

  5.5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

  5.6项目回报机制:项目公司通过支付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款,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和管网及泵站使用和运营维护服务,由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配套污水管网及泵站使用费和维护费的方式补偿其成本并获得收益。

  本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暂定单价(含增值税)不高于3.3176元/吨,配套管网工程投资收益率不高于7%,最终通过投标竞争确定。

  当年政府支付的管网及泵站使用费和维护费=年管网及泵站使用费(A)+年管网及泵站维护费(B),其中年管网及泵站使用费(A)包括项目总投资、税费、其它支出及必要的合理回报(含融资成本);年管网及泵站维护费(B)=经审计确定的特许经营范围内的配套管网及泵站工程投资×0.5%+年泵站运营电费(C),其中年泵站运营电费(C)根据泵站运营电费据实结算。

  5.7其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特许经营者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6.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投标人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hunan.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6.2特定资格条件:

  6.2.1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7.1投标申请人可于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下同)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购买采购文件。

  7.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3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限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时提供);

  (2)或持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限委托代理人购买文件时提供)。

  7.4投标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认为采购公告或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文件送达或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传真:0731-22885223,电子邮箱:HNWD88888@163.com),否则视为认可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和条款,过期不予受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28日9:00时整(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开标室编号具体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8.2投标文件应采用纸质书面形式,并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递交,本项目不接受其他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 其他

  本采购项目拒绝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企业法人参加投标。

  十一、行政监督

  株洲云龙示范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国土建设部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云龙示范中心云龙大道88号

  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0731-2868987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勤、王士伟

  电话:0731-22885115、22885113

  传真:0731-22885223

  E-mail:HNWD88888@163.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5楼521室

  邮编:412007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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