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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北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资源化利用技改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重)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北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资源化利用技改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8】2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镇海区海天中路3889号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对北区污水处理厂部分出水采用“双膜工艺”(浸没式膜过滤+反渗透)进行除盐处理。“双膜系统”进水采用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出水,总处理规模为6万m3/d。建设6万m3/d双膜处理构筑物及安装配套设备;新建DN300-DN600mm的管道,设计DN300—DN1800mm的管道;一二期回流管分流改造,新建回流污水提升泵房。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270万元。

  计划工期:自工程总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自工程总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400日历天完成交工验收,试运行3个月)。

  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勘察、测量、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施工、调试、交工验收、试运行、专项验收、竣工验收,以及试运行后一年保运服务、验收合格后设备运营管理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缺陷责任和保修责任等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或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的联合体。

  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的信用评价等级须在C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提供的设计企业信用信息和施工企业信用信息为准,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的设计信用等级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的施工信用等级均须在C级及以上)。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里显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大市范围以外的投标人)。

  3.2投标人拟派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壹级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3.2.2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拟派施工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在中标公示前,将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进行查询(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3.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7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1-18 17:00。

  4.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8到2019-1-23 16:00(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原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须重新下载招标文件,无需支付下载费用。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500000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①: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50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50670088993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银行保函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9-1-23 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4.3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滕良方、龚天翼

  电话:0574-2880864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杨未、李艳、张亮

  电话:0574-87425382

  传真:0574-87425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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