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福建华侨大学化工学院中央纯水系统采购二次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华侨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化工学院中央纯水系统采购(二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化工学院中央纯水系统采购(二次采购)

  项目编号:2018-HCCS-HD022B(HDCG201901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592-5555912 5333807(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华侨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曾老师 0592-61623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0592-5555912 5333807(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化工学院中央纯水系统采购,1批,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可以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近期由收缴单位出具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交证明(或网站缴交证明);或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其他第三方证明材料);(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将不被邀请为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接受磋商过程中的补充。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磋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磋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磋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1月21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1月10日 17:32 至 2019年01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EMS费:人民币50元),节假日除外。采购文件邮寄购买标书费账户: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磋商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1月11日 08:00 至 2019年01月21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华侨大学厦门校区机电信息实验大楼A20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1月2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华侨大学厦门校区机电信息实验大楼A201

  四、其它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 0592-5333806/5333807(传真)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592-5555912 5333807(传真)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