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及一期提标工程(第二阶段)施工监理已由常发改环资[2017]30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德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和政府资本,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及一期提标工程(第二阶段)施工监理
2.2工程概况: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及一期提标工程(第二阶段),建设内容及规模为A系列20万m³/d深度处理系统及B系列5万m³/d工程,总投资30000万元。
2.3工程概算:工程费用约30000万元。
2.4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本项目总工期24个月)。
2.5招标范围: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及一期提标工程(第二阶段)施工监理,包括①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②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
2.6质量等级:应达到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
3.5拟任专业监理员应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6湖南省外企业拟任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其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无在监工程证明;
3.7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和本招标要求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3.8注册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10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必须内容一致)、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准时参加开标仪式。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9年 1月 11 日至2019年1月 17 日,截止时间2019年 1月 17日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4.2获取方式:本工程将取消各种报名环节,投标人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400元整,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 1月 31 日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19年 1月 31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
7. 投标担保
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按法律法规履行投标义务。
8、其他:
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信封(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担保承诺书),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密封要求与投标文件密封要求一致。
9、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德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邹文斌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大道中段458号
联 系 人:龚金平
电 话:0736-7726736
传 真:0736-7727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