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江市池店镇潘湖村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 晋江市池店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起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池店镇潘湖村 。
2.2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约651.0192万元,污水管道管径最大为DN400mm,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招标项目系晋江市池店镇潘湖村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总造价约651.019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村道)路面拆除及恢复工程、污水工程(污水管管径最大为DN400)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651.0192万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的80%计取,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价为14.0133万元,该监理费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咨询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3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未含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 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根据《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筑工程责任主体诚信红黑榜制度的通知》(晋建综[2015]26号文)规定:列入黑榜的企业在黑榜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我市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主导或控股)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人员,且目前无其它在监工程。要求应具备合格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备注:①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②根据《关于办理建设类人员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15]274号要求: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核不合格处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2019 年 01 月 11 日至 2019 年 01 月 15 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止,持报名材料【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福建省起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晋江市池店镇桥南片区百捷中央公园首府1幢2702室,联系人:小刘,联系电话:0595-85230367】报名并购买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00 元(图纸另计),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 3000 元人民币,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且已交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01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晋江市池店镇政府食堂二楼会议室。开标会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晋江市池店镇人民政府 ;
地址: 晋江市池店镇 ;
电话: 0595-85988091 ;
联系人: 小施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起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池店镇桥南片区百捷中央公园首府1幢2702室;
电话: 0595-85230367 ;
联系人: 小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