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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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洋蛮河污水管网改造、葛家桥管网连接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通市新沿海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南通市新沿海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国企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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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地点:海安洋蛮河、葛家桥; | ||||||||||||||
(2)工程规模:投资额约20万元。 | ||||||||||||||
(3)招标范围:污水管道施工。 | ||||||||||||||
(4)施工工期:2019年1月22日到2019年1月24日;工期:3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开工报告为准)。 | ||||||||||||||
(5)质量要求:合格; 奖项要求:无 |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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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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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小型项目管理师(有效期内的)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 自2017年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8年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18年10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
(7)业绩要求:无; | ||||||||||||||
(8)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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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 | ||||||||||||||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1月18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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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18日09时30分前,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盖章密封后送达或邮寄至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楼213室213信箱。 声明:请务必按时送达,不得让传达室或其他人员转交,因未按时送达、未标注或标注不明确不清楚造成的损失我中心概不负责。 开标时间:2019年1月18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楼会议室(213室)。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递交投标文件的未到达现场开标或放弃投标的单位将列入不诚信单位,暂停开发区所有项目投标资格,情节恶劣者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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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100 元整,开标现场现金收取。 | ||||||||||||||
7.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方式。 | ||||||||||||||
8. 采购办名称:海安开发区管委会政府采购办公室。 | ||||||||||||||
9.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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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南通市新沿海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 址:海安开发区 |
地 址:海安市江海东路10号七楼 | |||||||||||||
邮 编:226600 |
邮 编: | |||||||||||||
联 系 人:于旭红 |
联 系 人:梅德华 | |||||||||||||
电 话:0513-88966108 |
电 话:137737558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