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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沼南大道项目征拆指挥部泉水提升泵站工程二标段终止采购公告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九原区沼南大道项目征拆指挥部泉水提升泵站工程

  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1354号

  采购方式: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2月22日 10:30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4日 09:30

  二、更正内容

  项目名称:九原区沼南大道项目征拆指挥部泉水提升泵站工程二标段项目编号:WSDHBT-GC-2017046-2 取消采购说明:因该项目暂停,应采购人要求,现对该采购项目终止采购活动。 特此公告 采购人:包头市九原区沼南大道项目征拆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472-6888148 2018年1月22日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九原区非预算单位

  单位地址:包头市九原区

  联系人:九原区沼南大道项目征拆指挥部

  联系电话:6939816 13514721218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包头市总部经济园E21栋5楼

  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0472-6888148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九原区非预算单位、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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