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市自来水公司给水设备和材料供货商入围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自来水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本项目现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委托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HLJN-CG-20190114;
2.2批准文件编号:集财购准(2019)5号
2.3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自来水公司给水设备和材料供货商入围项目公开招标;
2.4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为4标段;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入围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 |
二次供水设备系统及水泵供货商入围 |
见招标文件 |
详细内容及要求及招标文件 |
2 |
给水阀门供货商入围 |
见招标文件 |
详细内容及要求及招标文件 |
3 |
给水管材管件供货商入围 |
见招标文件 |
详细内容及要求及招标文件 |
4 |
智能远传水表供货商入围 |
见招标文件 |
详细内容及要求及招标文件 |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投第1包供应商应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技术和能力, 投标人应熟知货物的制造和验收标准;
(2)省级卫生检测单位出具的卫生检测报告和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4)水泵的相关制造许可证;
(5)电气控制柜国家强制性3C认证证书;
(6)具有2015-2017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当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具有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和第三方征信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3.2投第2包供应商应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技术和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必须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4)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报告书;
(5)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检测报告;
(6)具有2015-2017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当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具有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和第三方征信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3.3投第3包供应商应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技术和能力;
(2)生产商须提供生产该产品的相关证明;
(3)必须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4)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报告书;
(5)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检测报告;
(6)具有2015-2017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当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具有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和第三方征信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3.4投第4包供应商应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技术和能力;
(2)生产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及相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3)具有2015-2017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当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具有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和第三方征信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3.5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或生产商的直属销售公司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投标意向的投标人可携带以下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倆份,于2019年1月14日~2019年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大街商务科技中心B2#楼307室)购买招标文件。
第1包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不用提供授权书,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持有加盖社保局专用章的2018年(6月-12月)连续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由第三方征信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原件;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15-2017年度)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6)提供纳税证明原件和社保证明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7)省级卫生检测单位出具的卫生检测报告和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8)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9)水泵的相关制造许可证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10)电气控制柜国家强制性3C认证证书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11)投标人应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1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第2包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不用提供授权书,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持有加盖社保局专用章的2018年(6月-12月)连续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由第三方征信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原件;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15-2017年度)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6)提供纳税证明原件和社保证明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7)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应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10)必须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11)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报告书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12)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检测报告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第3包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不用提供授权书,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持有加盖社保局专用章的2018年(6月-12月)连续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由第三方征信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原件;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15-2017年度)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6)提供纳税证明原件和社保证明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7)生产商须提供生产该产品的证书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应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10)必须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11)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报告书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12)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检测报告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第4包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不用提供授权书,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持有加盖社保局专用章的2018年(6月-12月)连续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由第三方征信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原件;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15-2017年度)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6)提供纳税证明原件和社保证明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7)生产商提供相应规格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应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开标时间:2019年2月15日15:00分;
5.2开标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二号楼3楼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兰察布市自来水公司
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联系人:张树峰
电话:0474-8217197
招标代理: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昭乌达路东侧利佰佳国际写字楼B座15层1508室
邮编:010020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084719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