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万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海南简一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拟对万宁市长丰镇东和新丰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十五个项目(设计)进行竞争性谈判,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谈判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及内容、招标范围、项目工期及招标金额:
1、项目名称:万宁市长丰镇东和新丰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十五个项目(设计)。
2、建设地点:万宁市。
3、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万宁市长丰镇东和新丰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十五个项目的工程设计。
4、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5、项目工期:20个工作日。
6、项目预算:7151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有竞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竞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8、参加政府招标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1、时间:2019年1月 14 日至2019年1 月 17 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 须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公司授权人提供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公司注册章程(须与工商局备案一致)及刻章许可证(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核验);
3、地点: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京华城6号楼1105。
4、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1月1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文件拒不接收。
五、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时间:2019年1月1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锦鸿温泉花园酒店四楼富贵厅。
六、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万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地址:万宁市
联 系 人:关工
电 话:62235489
2、招标代理机构:海南简一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京华城6号楼1105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898-65327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