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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沣三干渠污水截流改造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市未央区统一建设管理办公室本级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沣三干渠污水截流改造工程设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沣三干渠污水截流改造工程设计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B2019-CS-0093/001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市未央区统一建设管理办公室本级

  地址:西安铁路北客站管理委员会院内

  联系人:路良

  电话:8366968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招标二部

  联系人:刘艳

  电话:88481271

  传真:88481271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沣三干渠污水截流改造工程设计1项

  项目概况: 汉城湖北侧沣三干渠南端至丰产路东侧漕运明渠,相应渠道长度约6km。

  项目用途: 沣三干渠周边村庄污水不再排入渠道,对汉长安城内沣三干渠周边进入渠道的污水进行截流工程改造设计。还应包括测绘任务①工程区域地形图测绘;②工程区域航拍影像图绘制;③工程区域沣三干渠渠道纵、横断面图测量;④工程区域沣三干渠两侧排水管口调查等。

  采购预算: 99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资质;4、供应商设计负责人具有设计类工程师以上职称;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1-16 09:00:00至2019-01-2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招标二部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前往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楼招标二部复核后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1-28 14:0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第1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1-28 14:0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第1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88481271

  2、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4、账 号:102862459335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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