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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新城核心区排污管网修复工程-污水管网清淤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佛山新城核心区排污管网修复工程—污水管网清淤

  2、招标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佛山新城内

  4、工作内容:对佛山新城核心区的汾江路以东、百顺道以西、荷岳路以北的市政道路范围进行污水管网进行清淤,包括但不限于清疏污水管道、清理井内淤泥、杂物等;具体以施工图纸、预算清单及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5、资金来源: 自筹

  6、工期:本项目清淤工作与污水管网普查同步进行,必须在2019年3月5日前完成。

  7、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按实结算;

  8、招标控制价:¥1,596,619.33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玖万陆仟陆佰壹拾玖元叁角叁分)。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为:88.81%,投标单位的投标下浮系数必须小于或等于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否则为无效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企业业绩:投标人在2015年12月1日(以竣工验收或完工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为127万(或以上)管道清淤同类项目业绩;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提供投标人至少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须加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的社保管理部门印章。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小写:¥30,000.00元)

  1、投标保证金形式及要求:

  (1)投标人须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金额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指定账号:

  收款单位: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桂支行

  账 号:80020000001296178

  (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要求: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1日历天(即: 2019 年 1 月 22 日17时30分前)已到达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或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应在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可简称,但不作统一要求);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在确定中标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并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四、投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 1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60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天虹路龙舟广场二期(德国港销售中心对面)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会议中心会议三室 ,联系方式:科工,0757-29381352、0757-29878058。

  3、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递交的须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当面递交密封文件。

  5、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何工,0757-83032862。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经济部分等组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以下文件须加盖公章):

  (1)封面;

  (2)投标文件索引表;

  (3)投标承诺函(含报价);

  (4)设备投入承诺函;

  (5)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企业业绩(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及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报告,合同须体现其合同金额以及业绩内容。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在投标时提供,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8)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近半年社保证明(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保证金退付声明函;

  (10)清淤实施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格式自拟,本项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制定,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11)其他相关资料(投标人可提供包括:企业过往承接类似项目的经验、所投设备的情况介绍、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等方案的相关资料,本项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制定,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文件一式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伍份),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文字部份使用word,证件证书等扫描图像文件插入在word中。投标文件电子版电子光盘(带外光盘封套,须在光盘外注明投标单位及项目名称)放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密封后按时送交招标人。无论中标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企事业法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是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

  4、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正副本分开分别装订;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正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盖公章。

  六、投标报价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系数的方式填报,由投标单位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以总价下浮的方式在投标报价函中填写。其中:

  1、下浮系数=(企业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100%;

  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596,619.33元(大写:壹佰伍拾玖万陆仟陆佰壹拾玖元叁角叁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为:88.81%,投标单位的投标下浮系数必须小于或等于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否则为无效标;

  4、本项目以招标人编制的预算书作为投标报价的统一标准,项目实际施工内容以经招标人最终审定的施工图及招标人的要求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人现有的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图纸等)、工期要求、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方法、合同范本的要求、投标人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风险、市场因素、投标人自身综合实力等情况进行谨慎投标和报价。不接受投标单位对于上述情况以及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的异议。

  5、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工人工资、各类劳保福利、保险、材料、工具设备、现场作业时所需水电费、淤泥处理费用及污泥杂物的清理运输费、车辆及设备的维修保养、验收费、各项税费等费用完成本招标内容所需的等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相关税费、规费以及企业利润等。任何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并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包括现场施工条件等),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致预期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

  6、本项目的临水、临电、临路、发电机等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请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注: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踏勘现场。

  七、收标、开标、评标、定标程序

  本项目评定标办法采用 “评定分离定标法”。

  1、收标

  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代表签到。

  2、开标环节

  (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派员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默认结果。

  (2)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开标前,由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全体投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4)招标代理机构对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进行启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及相关内容。

  (5)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如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本项目招标失败。

  (6)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布。开标记录由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如唱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并同意开标记录。

  (7)招标单位不向投标人退还开标拆封后的投标文件。

  3、评标、定标环节

  3.1 评标环节

  (1)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①招标代理机构先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②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③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本项目将视为招标失败。

  (2)招标代理机构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进行定标环节。

  (3)澄清与补充说明(如有)。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者有误的内容、文字作澄清、说明或补正。

  3.2定标环节:

  (1)采用投票法定标。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企业资质及业绩情况、投标承诺、实施方案等)进行综合评价和比选,并以投票形式决定,最终以通过票数为评委成员数一半或以上且得票最多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票次多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不承诺投标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可能低于企业成本,评委会将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认定投标单位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竞价,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没有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3)当出现投标报价中文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金额为准;若出现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

  八、项目结算方式及项目进度款支付

  1、项目结算方式:

  (1)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承包方式,按实结算,本项目的结算价最终不超过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2)本项目结算价根据中标人实际完成且经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工程预算及中标下浮系数进行计算,若通过上述方式计算所得的费用低于招标控制价的,则按实际计算所得的费用作为本项目的最终结算价;反之,按招标控制价作为本项目最终结算价。具体的结算条款约定按合同执行。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部门或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为准。

  2、付款方式:

  (1)本工程完工后,工程款支付至合同价[或实际累计完成工程款,两者取小值]的80%;

  (2)完成竣工验收和结算审定手续后,中标人提交请款报告及有效发票之日起30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本工程结算价余款,付款时扣除应扣的各种款项,不计利息。

  每期付款由中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该期相应金额的经招标人确认的有效发票,方可办理支付手续;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九、合同工期

  本项目清淤工作与污水管网普查同步进行,必须在2019年3月5日前完成。每逾期一天(含工期节点逾期)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

  十、验收要求

  1、污水管网淤积物要彻底清除干净,管道内沉淀物不得超过3CM;

  2、清出的淤积物不可乱放,需当天清运走并由中标人按照国家相关的法规负责处理;

  3、清淤完工后,应及时保证路面清洁;

  4、清淤完工后,由招标人组织验收 。

  十一、合同签订

  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需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本合同范本届时在中标后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对此须无条件接受)。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被视为不诚信投标,招标人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提请记入其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并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二、其它

  1、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日历天内按招标人要求立即组织进场并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并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2、本工程的清淤工作与污水管网普查同步进行,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普查工作。

  3、“佛山新城核心区排污管网修复工程—雨污水管网普查及诊治研究”的项目中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的中标人须配合后期道路建设的清淤工作,具体按招标人要求其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9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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