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2019012121438217
三.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温州东片污水处理厂工业合成盐酸、氯酸钠单一来源采购
四.采购组织类型: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2018年温州东片污水处理厂工业合成盐酸、氯酸钠单一来源采购 |
1 |
项 |
1836000元 |
液体,一等品,符合《 GB320—2006》标准要求; 固体,I类,符合《GB/T 1618-2008 工业氯酸钠》标准要求。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七.申请理由:
本项目2018年温州东片污水处理厂工业合成盐酸、氯酸钠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预算人民币1836000元整。本项目于2018年6月29日下午在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进行第一次公开招标,所收到的三份投标文件中,两家投标单位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专家组建议按流标处理。2018年7月27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因投标单位不足三家,不满足开标条件,按流标处理。按照招投标流程,采购方式经系统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按照流程,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竞争性谈判文件三次,前两次均无响应供应商;第三次仅有一家供应商(扬州凤仪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投递投标文件,因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流程,无法开标。鉴于上述情况,建议采购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期间也均无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任何疑义,本次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无排他性。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2018年温州东片污水处理厂工业合成盐酸、氯酸钠单一来源采购对“扬州凤仪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扬州凤仪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九. 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750905658
2、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温州龙湾区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600835
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系人:郑凯挺 系电话:0577-88370285/13634235000
传真:0577-88370255
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幢7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