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3.7.4 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经营许可 ) 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 4、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 、 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原件 或者委托代理协议 原件及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
现变更为:
9.1 |
开标现场资格审查条件 (需携带原始文件) |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 4、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 、 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原件 或者委托代理协议 原件及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银川市)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布和
联系电话:0951-6899827
代理机构: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卡菁虹
联系电话:0951-5170476、18995105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