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奉节县康坪乡等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奉节发改投[2018]456号(项目代码:2018-500236-77-01-043731)、奉节发改投[2018]457号(项目代码:2018-500236-77-01-043725)、奉节发改投[2018]458号(项目代码:2018-500236-77-01-043739)、奉节发改投[2018]459号(项目代码:2018-500236-77-01-043715)、奉节发改投[2018]460号(项目代码:2018-500236-77-01-043697)、奉节发改投[2018]461号(项目代码:2018-500236-77-01-043707)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奉节县康坪乡等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2 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奉节县康坪乡等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因年久失修、设备损坏、工艺存在严重缺陷,出水水质无法达到设计排放标准,需要进行技改,技改后总规模为2850m3/d,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907.68万元。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建设基本情况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并对进水水质、施工环境等项目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确定合理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2)建设项目情况表:
序号 |
污水处理厂 名称 |
原处理规模(m³/d) |
原工艺技术 |
原设计出水标准 |
改建规模(m³/d) |
拟技改工艺 |
改建后出水标准 |
备注 |
1 |
奉节县康坪乡污水处理厂 |
400 |
预处理+NLB一体化 |
一级B标 |
400 |
A2O+化学除磷 |
一级B标 |
|
2 |
奉节县冯坪乡污水处理厂 |
200 |
预处理+NLB一体化 |
一级B标 |
350 |
A2O+化学除磷 |
一级B标 |
|
3 |
奉节县龙桥乡污水处理厂 |
200 |
预处理+NLB一体化 |
一级B标 |
200 |
A2O+化学除磷 |
一级B标 |
|
4 |
奉节县平安乡污水处理厂 |
400 |
预处理+NLB一体化 |
一级B标 |
400 |
A2O+化学除磷 |
一级B标 |
|
5 |
奉节县吐祥镇污水处理厂 |
1300 |
厌氧+人工湿地 |
一级B标 |
1300 |
A2O+化学除磷 |
一级B标 |
|
6 |
奉节县云雾乡污水处理厂 |
200 |
预处理+NLB一体化 |
一级B标 |
200 |
A2O+化学除磷 |
一级B标 |
|
(3)临时排放设施建设要求表
序号 |
污水处理厂 名称 |
临时排放设 施建设规模 (m³/d) |
临时排放设 施处理方式 |
临时排放设施出水标准 |
临时排放设 施运行期 (日历天) |
备注 |
1 |
奉节县康坪乡污水处理厂 |
400 |
非一体化 |
满足当地环保要求,不引起当地居民投诉和主管部门处罚。 |
210 |
|
2 |
奉节县冯坪乡污水处理厂 |
350 |
非一体化 |
满足当地环保要求,不引起当地居民投诉和主管部门处罚。 |
210 |
|
3 |
奉节县龙桥乡污水处理厂 |
200 |
非一体化 |
满足当地环保要求,不引起当地居民投诉和主管部门处罚。 |
210 |
|
4 |
奉节县平安乡污水处理厂 |
400 |
非一体化 |
满足当地环保要求,不引起当地居民投诉和主管部门处罚。 |
210 |
|
5 |
奉节县吐祥镇污水处理厂 |
1300 |
非一体化 |
满足当地环保要求,不引起当地居民投诉和主管部门处罚。 |
240 |
|
6 |
奉节县云雾乡污水处理厂 |
200 |
非一体化 |
满足当地环保要求,不引起当地居民投诉和主管部门处罚。 |
210 |
|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4项目周期
2.4.1 建设总工期:260日历天
(1)设计工期:60日历天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版。
注:招标人按随本招标文件一同发布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编制大纲(修订)》原则、标准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审核期间中标人应立即组织进场施工,招标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应在中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版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中标人应在3个工作日修改完善并反馈,并确保在本项目EPC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第三方审图单位的施工图审查。
(2)施工工期:
①奉节县吐祥镇污水处理厂施工工期:200日历天,
合同签订之日起260日内工程完工并达到清水联动调试条件;
②其他5个污水处理厂施工工期:170日历天,
合同签订之日起230日内工程完工并达到清水联动调试条件。
2.4.2 调试期:
(1)奉节县吐祥镇污水处理厂:
①清水联动调试:合同签订之日起270日内完成清水联动调试并验收合格。
②全系统达标排放调试:合同签订之日起330日内完成污水处理厂全系统达标排放调试。
(2)其他5个污水处理厂:
①清水联动调试: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内完成清水联动调试并验收合格。
②全系统达标排放调试:合同签订之日起300日内完成污水处理厂全系统达标排放调试。
2.4.3 临时排放设施建设期及运行期
(1)临时排放设施建设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临时排放设施的设计及建设,并达到临时排放设施运行的质量标准。
(2)临时排放设施运行期
以施工进场之日起至本项目全系统水质达标调试合格之日止。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由中标的总承包单位参考项目基本情况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设备及安装调试清单等资料,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含所有材料、设施、设备采购安装)、施工(包含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管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风貌建设工程、环境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原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拆除、转运、处置,利旧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修缮、维修等)、临时排放设施设计建设及运行、全系统达标排放调试直至环保验收等专项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满足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的污水处理工程整体移交招标人,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以及招标人要求增加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和负责。
2.5.1 设计部分:
包括编制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编制施工图预算、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方案、设计后期服务(含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调试指导服务,须设常驻现场代表)。
(1)对招标人提供的气象、水文、环评、水保、地质灾害评估、地形图测量、勘察、施工用水、用电等资料进行复核、补充及完善。
(2)中标人根据对项目现场自行调查的实际情况和招标人要求,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厂区内配套管网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电气、自控仪表、暖通、建筑、结构、机械、总图、道桥等),设计内容不产生漏项,中标人须保证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行政主管部门及第三方审查单位技术审查、备案及报审等工作。
(3)明确施工图设计中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详细技术规格及参数等要求。
(4)中标人的施工图在送审图机构审查前,应送招标人内部审核。
2.5.2 工程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1)污水处理厂全部土建(含五通一平)、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风貌建设工程、环境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原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拆除、转运、处置,利旧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修缮、维修等。
(2)厂区内管网、尾水排放管网。
(3)施工临时供电、供水、通信工程,施工道路占用、恢复及青苗补偿。
(4)工程材料、设备、仪器仪表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单机及清水联动调试。
(5)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通讯、闭路电视及消防等配套工程施工。
(6)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配套及附属工程(进厂道路、厂区内道路、人行道和停放场地;雨污水及其他管道排放工程;现场公共设施等)。
2.5.3 工程建设其它有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全系统达标排放调试;
(2)调试期水质检测、达标排放及配合环保验收;
(3)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
(4)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运维手册、运维调试方案等资料编制;
(5)协助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协调及工程报批、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
2.5.4 负责完成临时排放设施设计建设及运行。
2.5.5 完成招标人要求增加的本项目其它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②、③条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资质(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专业承包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定,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和1.4.2条的相应规定。
3.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组成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标。
3.3 联合体成员资质范围外的其它工作,允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
3.4 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含联合体单位)至少有1个处理规模200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设施、站)EPC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 月 30 日起,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9年 2 月 3 日17时 00 分前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jjyzx.gov.cn/)上匿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招标人应于2019年 2 月 11 日17时 00分前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jjyzx.gov.cn/)上予以答疑或澄清。
4.4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 2 月 26 日 10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两江新区星光五路2号土星商务中心C1座6楼
联 系 人:焦登元
电 话:023-88521607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红黄路99号皇冠东和3栋12-1
联 系 人: 黄星华
电 话: 18623243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