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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桂林场镇等5个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潼南区桂林场镇等5个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内包含的潼南区花岩镇污水处理一厂改扩建工程、潼南区花岩镇污水处理二厂改扩建工程、潼南区寿桥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潼南区群力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潼南区桂林场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已分别由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潼发改审【2018】13号文、潼发改审【2018】15号文、潼发改审【2018】220号文、潼发改审【2018】211号文、潼发改审【2018】14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潼南区桂林场镇等5个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2 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本次招标的花岩镇污水处理一厂、潼南花岩镇污水处理二厂、潼南区寿桥镇污水处理厂、潼南区群力镇污水处理厂,因原处理工艺存在严重缺陷,出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为了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流域水质。我司拟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对此4个污水处理厂的改扩建工程进行招标,改扩建后4个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1400m3/d,出水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桂林场镇污水处理厂为新建工程,处理规模200m3/d,拟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对该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进行招标,出水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项目建设地点:潼南区(具体详见项目基本情况表)

  2.3 各污水处理厂建设基本情况、临时排放设施建设要求表详见下表。

  ①建设基本情况表

序号

污水处理厂名称

原处理规模(m 3 /d)

原处理工艺

原设计出水标准

技改后规模(m 3 /d)

拟技改后工艺

技改后出水标准

备注

1

花岩镇污水处理一厂

250

AO一体化设备

一级B标

350

AO+化学除磷

一级B标

2

花岩镇污水处理二厂

150

AO一体化设备

一级B标

250

AO+化学除磷

一级B标

3

桂林场镇污水处理厂

100

一体化设备

一级A标

200

AO+混凝沉淀

一级A标

4

寿桥镇
污水处理厂

一座100,一座200

一体化生物接触氧化

一级B标

400

改良AO+化学除磷

一级B标

5

群力镇
污水处理厂

200

一体化生物接触氧化

一级B标

400

改良AO+化学除磷

一级B标

②临时排放设施建设要求表

序号

污水处理厂名称

临时排放设施建设规模(m 3 /d)

临时排放设施处理方式

临时排放设施出水

标准

临时排放设施运行期

(日历天)

备注

1

花岩镇污水处理一厂

350

常规

满足当地环保要求,不引起当地居民投诉和主管部门处罚。

230

2

花岩镇污水处理二厂

250

常规

满足当地环保要求,不引起当地居民投诉和主管部门处罚。

230

3

桂林场镇污水处理厂

无临排

4

寿桥镇
污水处理厂

无临排

5

群力镇
污水处理厂

无临排

  注: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建设基本情况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除规模和排放标准)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并对进水水质、施工环境等项目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确定合理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2.4项目周期

  2.4.1 建设工期: 230 日历天

  1.设计工期: 60 日

  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版。

  注:招标人按随本招标文件一同发布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编制大纲(修订)》原则、标准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审核期间中标人应立即组织进场施工,招标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应在中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版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中标人应在3个工作日修改完善并反馈,并确保在本项目EPC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第三方审图单位的施工图审查。

  2.施工工期: 170 日

  合同签订之日起 230 日内工程完工并达到清水联动调试条件。

  2.4.2 调试期

  (1)清水联动调试:合同签订之日起 240 日内完成清水联动调试并验收合格。

  (2)全系统达标排放调试: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0 日内完成污水处理厂全系统达标排放调试。

  2.4.3 临时排放设施建设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临时排放设施的设计、建设及调试,并达到临时排放设施运行的质量标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由中标的总承包单位参考项目基本情况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设备及安装调试参考清单等资料,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含所有材料、设施、设备采购安装)、施工(包含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管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风貌建设工程、环境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原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拆除、转运、处置,利旧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修缮、维修等)、临时排放设施设计建设及调试、全系统达标排放调试直至环保验收等专项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满足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的污水处理工程整体移交招标人,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以及招标人要求增加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和负责。

  2.5.1设计部分:

  包括编制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编制施工图预算、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方案、设计后期服务(含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调试指导服务,须设常驻现场代表)。

  (1)对招标人提供的气象、水文、环评、水保、地质灾害评估、地形图测量、勘察、施工用水、用电等资料进行复核、补充及完善。

  (2)中标人根据对项目现场自行调查的实际情况和招标人要求,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厂区内配套管网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电气、自控仪表、暖通、建筑、结构、机械、总图、道桥等),设计内容不产生漏项,中标人须保证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行政主管部门及第三方审查单位技术审查、备案及报审等工作。

  (3)明确施工图设计中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详细技术规格及参数等要求。

  (4)中标人的施工图在送审图机构审查前,应送招标人内部审核。

  2.5.2工程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1)污水处理厂全部土建(含五通一平)、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风貌建设工程、环境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原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拆除、转运、处置,利旧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修缮、维修等。

  (2)厂区内管网、尾水排放管网。

  (3)施工临时供电、供水、通信工程,施工道路占用、恢复及青苗补偿。

  (4)工程材料、设备、仪器仪表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单机及清水联动调试。

  (5)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通讯、闭路电视及消防等配套工程施工。

  (6)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配套及附属工程(进厂道路、厂区内道路、人行道和停放场地;雨污水及其他管道排放工程;现场公共设施等)。

  2.5.3工程建设其它有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全系统达标排放调试;

  (2)调试期水质检测、达标排放及配合环保验收;

  (3)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

  (4)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运维手册、运维调试方案等资料编制;

  (5)协助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协调及工程报批、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

  2.5.4负责完成临时排放设施设计、建设及调试,调试合格后负责移交给招标人指定的运营单位运行。

  2.5.5完成招标人要求增加的本项目其它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2)、(3)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资质(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专业承包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于2019年1月31日起,各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售后不退。

  4.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与本工程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不管知晓和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本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4 本次招标项目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19年 3 月 1 日 13 时00 分至 14 时 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9年 3 月 1 日14 时 00分(北京时间)。

  5.3 递交地点: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朝阳路5号江北新城国防大厦(本项目投标文件接收处)。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两江新区星光五路2号土星商务中心C1座6楼

  联 系 人:焦先生

  电 话:023-88521607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0号名义层第5层写字间1、2、3、4#

  联 系 人:匡老师

  电 话:15823482417

  传 真:023-6367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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