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石柱县黄水镇第三污水处理厂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18】25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及运营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柱县黄水镇第三污水处理厂EPC总承包及运营管理
2.2 工程概况:
(1)建设情况:近年来,随着黄水镇城镇规模的不断扩大,居民新村的逐步建设,城镇污水排放量日益增加,需建设污水处理厂收集和处理生活污水,从而减少对河流的污染,改善河流水质。建成后出水排放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198-2002)一级A标准。
(2)建设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区县 |
污水处理厂名称 |
乡镇 |
处理规模(万吨 / 日) |
污水处理工艺 |
性质 |
进场道路情况 |
厂外管网 |
出水标准 |
总投资 (万元) |
1 |
石柱县 |
石柱县黄水镇第三污水处理厂 |
黄水镇 |
0.8 |
AAO+ 高效沉淀 + 滤布滤池组合工艺 |
新建 |
需进厂道路约 304m ,宽度为 4.0m |
无,尾水直接排入厂区外沟渠 |
一级 A 标准 |
约 3132.95 |
(3)建设地点:石柱县黄水镇万盛路锅厂沟。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项目周期
2.4.1 建设总工期:300日历天
(1)设计工期:60日历天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版。
注:招标人按随本招标文件一同发布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编制大纲(修订)》原则、标准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审核期间中标人应立即组织进场施工,招标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应在中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版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中标人应在3个工作日修改完善并反馈,并确保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第三方审图单位的施工图审查。
(2)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合同签订之日起300日历天内工程完工并达到清水联动调试条件。
2.4.2 调试期:
(1)清水联动调试:合同签订之日起310日历天内完成清水联动调试并验收合格。
(2)全系统达标排放调试: 合同签订之日起400日历天内完成污水处理厂全系统达标排放调试。
2.4.3运营管理服务期:3年整,自污水处理厂水质达标验收合格次日起开始计算运营管理服务期。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方式,由中标的总承包单位参考项目基本情况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设备及安装调试参考清单等资料,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含所有材料、设施、设备采购安装)、施工(包含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管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风貌建设工程、环境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全系统达标排放调试直至环保验收等专项验收合格,运营期内的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营管理,设备设施(含泵站)的日常保养维护、大中小型维修、设备材料重置更换,厂区场地和绿化养护,接口干管的巡检、疏通、堵漏等维护保养,污泥装卸及运输(无运距限制),水质检测。运营期满后将满足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的污水处理工程整体移交招标人,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若运营期内工程保修期已到,缺陷的修复和保修期以运营期为准),以及招标人要求增加的其它工作内容等所有内容,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和负责。
2.5.1设计部分:
包括编制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编制施工图预算、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方案、设计后期服务(含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调试指导服务,须设常驻现场代表)。
(1)对招标人提供的气象、水文、环评、水保、地质灾害评估、地形图测量、勘察、施工用水、用电等资料进行复核、补充及完善。
(2)中标人根据对项目现场自行调查的实际情况和招标人要求,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厂区内配套管网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电气、自控仪表、暖通、建筑、结构、机械、总图、道桥等),设计内容不产生漏项,中标人须保证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行政主管部门及第三方审查单位技术审查、备案及报审等工作。
(3)明确施工图设计中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详细技术规格及参数等要求。
(4)中标人的施工图在送审图机构审查前,应送招标人内部审核。
2.5.2工程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1)污水处理厂全部土建(含五通一平)、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风貌建设工程、环境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
(2)厂区内管网、尾水排放管网。
(3)施工临时供电、供水、通信工程,施工道路占用、恢复及青苗补偿。
(4)工程材料、设备、仪器仪表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单机及清水联动调试。
(5)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通讯、闭路电视及消防等配套工程施工。
(6)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配套及附属工程(进厂道路、厂区内道路、人行道和停放场地;雨污水及其他管道排放工程;现场公共设施等)。
2.5.3工程建设其它有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全系统达标排放调试;
(2)调试期水质检测、达标排放及配合环保验收;
(3)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
(4)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运维手册、运维调试方案等资料编制;
(5)协助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协调及工程报批、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
2.5.4运营部分
(1)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营管理;
(2)污水处理厂设备设施(含泵站)的日常保养维护、大中小型维修、设备材料重置更换;
(3)污水处理厂厂区和场地绿化养护、接口干管的巡检、疏通、堵漏等维护保养,污泥装卸及运输(无运距限制)等;
(4)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检测。
2.5.5完成招标人要求增加的本项目其它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2)、(3)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资质(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专业承包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前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 月 1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3 月 1 日 10 时 00 分。
5.2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分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具体房间号见当天展示牌)。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两江新区星光五路2号土星商务中心C1座6楼
联 系 人:尤老师
电 话:023-88521607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汽博中心新科国际大厦3号楼32楼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23-65403511
传 真:023-65403511
石柱县黄水镇第三污水处理厂EPC总承包及运营管理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1239048087108097278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营业部 | 0304010120010019214011266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 | 50050100414100000213-001749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花园新村支行 | 9558853100005728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