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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2-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工程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码:2018-500116-46-03-04350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康鸿福业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了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并运营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工程,建设资金为合资公司自筹。招标人为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

  2.2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华能珞璜电厂。

  2.3 计划工期:

  2.3.1 2019年5月30日前,将其供货范围内除干化主机设备外的其它全部设施设备运至本招标项目安装现场;

  2.3.2 2019年6月30日前,干化主机设备运至本招标项目安装现场;

  2.3.3 2019年6月1日开始设备安装施工,2019年7月30日前,全部安装工程完工;

  2.3.4 2019年8月10日前,完成全部单机调试测试及试车;

  2.3.5 2019年8月20日前,完成各子系统联动调试测试及试车;

  2.3.6 2019年8月21日,开始单条污泥热干化处理线带负荷联动调试测试及试车;

  2.3.7 2019年9月1日,开始整厂带负荷72小时联动调试测试及试车,待完成72小时连续带负荷联动试车后,于2019年9月5日前完成安装工程竣工验收;

  2.3.8 2019年9月31日,完成整厂为期30天的调试期调试运行和本工程环保验收监测;

  2.3.9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本工程环保竣工验收;

  2.3.10 2020年3月底前,完成整厂为期180天的试运行和整厂性能测试;

  2.3.11 至2021年3月底,本招标项目设备质量保证及保修期结束;

  2.3.12 至2022年2月底,本招标项目安装工程质量保证及保修期结束。

  暂定本招标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3月1日,本合同执行期为1095天。

  2.4 招标规模:

  日处理600t含水率为80%的湿污泥热干化处理厂整厂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73亿元。

  2.5 招标范围:

  投标人以整厂性能承包和同时提供性能保证担保(以合同价格的10%作为本工程整厂性能保证担保金,由履约保证金转为整厂性能保证担保金)方式,按照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完成以下项目内容:

  2.5.1 本招标项目整厂所有设施设备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标书、设备清单及技术规格书、设计施工图及其他设计和技术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合同协议书等所明示和暗示的项目、内容及数量以及保证本工程自试运行期结束之日起一年运行和维护所需备品备件的运输、保险和供货;

  2.5.2 本招标项目整厂所有设施设备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标书、设备清单及技术规格书、设计施工图及其他设计和技术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合同协议书等所明示和暗示的项目、内容及数量的制作和安装施工以及制作和安装施工所需全部设施设备及材料的运输、保险和供货;

  2.5.3 本招标项目整厂所有设施设备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标书、设备清单及技术规格书、设计施工图及其他设计和技术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合同协议书等所明示和暗示的项目、内容及数量,在投标时和中标后需进行、开展和完善并完成的优化、深化或二次设计及其他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

  2.5.4 本招标项目整厂所有设施设备的单机调试测试及试车、各子系统联动调试测试及试车、单条污泥热干化处理线带负荷联动调试测试及试车、整厂带负荷72小时联动调试测试及试车、整厂为期30天的调试期的调试运行、整厂为期180天试运行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以及试运行期结束前的整厂性能测试等各阶段的调试、测试和试车以及技术支持和服务;

  2.5.5 本招标项目自调试期开始至试运行期结束期间,各种易损件、零部件及材料的无偿提供。此条约定不免除本招标项目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设备及材料和安装工程质量保证及保修期内中标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5.6 人员培训和各种调试及试运行方案、运行及维护手册和操作规程及手册等文件的编制及提供;

  2.5.7 至试运行期满并经性能测试合格后12个月止的设备及材料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至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月止的安装工程的质量保证及保修;

  2.5.8 按照国家和我市现行相关规定,完成其承包范围内各阶段的所有单、专项、计量设备及特种设施设备的检测及验收,包括本工程环保竣工验收。

  2.5.9 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

  (详细项目及内容和风险、责任等详见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书、设备清单及技术规格书、设计施工图及其他设计和技术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特别说明:

  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按照本招标项目招标技术文件、工程量清单、商务文件和报价要求等招标文件规定,本着系统完整、功能完善、性能优良、技术先进、运行稳定和安全可靠的原则对本招标项目进行供货并完成安装施工,其供货和安装施工范围包括了中标人为完成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所有设施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即使某些设施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在招标人的招标技术文件、工程量清单、商务文件和报价要求等招标文件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被遗漏,但可被合理推之为本招标项目所必需的,中标人均须无条件向招标人无偿提供,所需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内。

  承包人的承包范围除包括上述约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外,其供货、施工和技术服务范围以及质量和技术等要求,还包括国家和我市现行有关供货、施工和技术服务以及验收等各种规范、标准和规定所涉及的应由承包人完成和承担的任何工作和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具有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

  3.1.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桥式起重机C级及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D1级))。且在人员、设备、业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1.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已通过ISO9001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5具有圆盘式污泥热干化设备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1.6 主要设备制造商须提供的资质条件:

  3.1.6.1 圆盘干化机:

  (1)圆盘干化机制造商用实例说明同本工程条件类似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装经验;

  (2)因圆盘干化机属于压力容器,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3.1.6.2 污泥料仓:

  (1)料仓设备制造商用实例说明同本工程条件类似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装经验;

  (2)制造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1.6.3 成套污水处理系统:

  (1)成套污水处理系统供应商应出具污水处理系统系统性能保证书,该保证书须随投标文件提交。

  3.1.6.4 成套生物除臭系统:

  (1)除臭设备制造商用实例说明同本工程条件类似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装经验;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不同时具备招标文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的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方可参加投标,但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且须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2 联合体成员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

  4.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不实行报名,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补遗文件、招标答疑文件、施工图等全部招标资料,由投标人自2019年 2 月 13 日起在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jqjyzx.cn/www/bm/cqjjyzx/jjqjyzx_index.html)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9年 3 月 6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华能珞璜电厂 地址:江北区五简路二号重咨大厦A栋2003室

  联系人:邹灵松 联系人:何剑飞、夏川东

  电话: 023-67125073 电话:023-67707379

  传真: 传真: 023-67706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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