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中卫市沙坡头区滨河北路排水管网工程
二、招标编号:NXCD-2019-002号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未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证明:提供2017年度中卫市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现变更为“未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证明:提供2018年度中卫市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2、原工程量清单中“土建部分第4条:砂垫层,描述为:1.钢筋混凝土管道采用120°砂石垫层2.做法详见06MS201-4-P17、P21施工”
现变更为“1.钢筋混凝土管道采用120°砂石垫层2.做法详见06MS201-1-P17、P21施工。”
3、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一)采用百分制评审计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名次,已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加评标,评标指标及单项分值设置如下:
一、商务标73分:
1.设招标控制价,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当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含招标控制价)并高于招标控制价下浮7%(含7%)时,其报价视为有效报价。
招标控制价中的暂列金、暂估价为不可下浮费。
招标控制价下线=〔招标控制价-暂列金(含税)-暂估价(含税)〕×(1-下浮率)+暂列金(含税) +暂估价(含税)
三分之二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下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下浮5%(含5%)时,本次招标无效,重新组织招标。(保留整数,小数不进位)
2.评标基准价,效投标报价(即:除经初步评审为不合格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无效和否决投标)之外的其他投标报价)大于9个时,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及一个最低报价;有效报价大于4个小于10个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及一个最低报价;有效报价小于5个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a%为评标基准价,a值在开标现场抽取,取值为2-4的整数,当计算出的评标基准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下浮7%(含7%)时,则不再抽取下浮值,以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3.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公式:
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4.评标基准价为评定投标报价得分的依据,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73分,投标报价偏差率每高0.1%扣0.3分,每低0.1%扣0.2分,扣完为止。”
现变更为: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一)采用百分制评审计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名次,已通过清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加评标,评标指标及单项分值设置如下:
一、商务标73分:
1.设招标控制价,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当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含招标控制价)并高于招标控制价下浮7%(含7%)时,其报价视为有效报价。
招标控制价中的暂列金、暂估价为不可下浮费。
招标控制价下线=〔招标控制价-暂列金(含税)-暂估价(含税)〕×(1-下浮率)+暂列金(含税) +暂估价(含税)
三分之二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下浮5%(含5%)时,本次招标无效,重新组织招标。(保留整数,小数不进位。唱标后除高于招标控制价或低于招标控制价下线的无效投标报价外,均参与该项计算)
2.评标基准价
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a%为评标基准价(a值在开标现场抽取,取值为1-4的整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a的取值为1-3的整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a的取值为2-4的整数)。
有效投标报价即:除经初步评审为不合格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无效和否决投标)之外的其他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大于9个时,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及一个最低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大于4个小于10个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及一个最低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小于5个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
计算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不减扣暂列金、暂估价。
3.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公式:
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4.评标基准价为评定投标报价得分的依据,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73分,投标报价偏差率每高0.1%扣0.3分,每低0.1%扣0.2分,扣完为止。”其他内容不变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本项目“变更补遗”。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项目变更、澄清、补充等内容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
联系人:焦桂梅
电 话:0955-706573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鼓楼西街东方红巷85#营业房
联系人:李梦婷
电 话:0955-6555686 15709614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