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已由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荣发科局 【2018】32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荣县高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荣县高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荣发科局 【2018】32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8111501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荣县高山镇太阳村、东阳村和旭阳镇观音坡村交界处 。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施工道路1783m,底泥淤泥堆放干化场及处理池和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场地基础及相关附属设施,石河堰1处,加固石河堰1处 。 2.3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含补遗、修改文件)。 2.4计划工期: 80日历天 。 2.5标段划分: 施工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014年至今开工并已完成金额不少于500万的市政工程1个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3.4 本次招标采用强制性标准法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络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02-16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 至 2019-02-21 23:59:59,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03-12 10:00:00 ,地点为 荣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荣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荣县高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荣县高山镇
邮 编: \
联 系 人: 曾永帅
电 话: 1389005997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21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6304773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