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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昌盘江煤焦化有限公司焦化酚氰废水提标改造BOT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2-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受西昌盘江煤焦化有限公司委托,对焦化酚氰废水提标改造BOT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 AB201902181097

  2.项目名称 焦化酚氰废水提标改造BOT项目

  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西昌盘江煤焦化有限公司,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项目概况

  本项目地点位于四川省西昌市经久工业园区西昌盘江煤焦化有限公司。

  4.2招标范围

  对现有1、2#焦炉和3、4#焦炉配套酚氰废水处理系统基础上进行改造,最终集中处理两套酚氰废水处理系统出水,配套回用设施,供配电及自动化设施、土建工程;并对现有酚氰废水系统预处理设施(包括除油池、调节池、气浮池)进行加盖处理,并预留废气收集排放口,

  主要内容:

  投标人按照BOT模式负责本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包括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材料采购、安装、施工、编程调试和装置启动、特种设备检测/报验、消防及防雷接地审图/报建/检测/报验、仪表首检、安全评价、环境保护评价、职业卫生评价、能源评价等项目“三同时”工作,同时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的质量监检、验收、各项专项验收,交付合格的竣工资料等完成本工程建设内容的所有工作。并从技术、质量、工期、投资、运营等方面向招标人总负责。

  具体工程内容:

  (1)本项目酚氰废水提标改造项目要求在招标人1、2#焦炉和3、4#焦炉配套酚氰废水处理系统基础上进行改造,最终集中处理两套酚氰废水系统出水,最终集中处理后的废水指标必须达到:出水总水量≥70%用于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水质满足《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 50050-2017)中再生水用于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的水质指标;出水总水量≤30%的其他水用于高炉冲渣,水质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中表一间接排放限值中高炉冲渣水要求。

  (2)本项目对深度处理工艺没有限制,但必须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深度处理工艺,不推荐使用臭氧催化氧化工艺。

  (3)工艺方案的选择应根据处理废水水质特性、水温、指标要求确定,充分结合现有“O-A-O + 混凝沉淀 + 芬顿法”工艺。

  (4)集中处理工艺能够有效脱除生化处理后废水中残留的有机污染物,且又能有效降解浓缩液中有机污染物。

  (5)集中处理后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应有效脱除废水中所含的无机盐和氯离子。

  (6)工艺流程应考虑到地域、地理、地质、气象、地震烈度等自然因素的影响。

  (7)工艺充分考虑到基建设施,运行成本,使用寿命,资源占用,能源消耗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8)工艺流程中除深度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由招标人处置外,若产生其他废气、危险废弃物等二次污染物产生,须合规处置。

  (9)本项目允许对原有酚氰废水系统进行改造,但在施工改造期间必须具备合理的保障方案,不能影响生产废水的正常处理,任何可能的对生产系统产生影响的改动均需与招标人商议。

  主要内容详见附件——西昌盘江煤焦化有限公司焦化废水提标改造BOT项目技术要求.pdf。

  4.3工期

  项目建设期:从项目BOT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建成达标运行,允许不超过3个月的整改期;项目运营期:项目建成且功能考核出水达标后的运营期为 10 年,运营期从提标改造后功能考核出水达标之日起到运营期满。

  5.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5.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和冻结、破产、重组、失信状态,且近三年无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因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的情况。

  5.3投标人和合作方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未在投标、履约中违背相关纪律与保密规定。

  5.4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5.5项目设计单位必须具备环境工程(水处理)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项目运营能力。

  5.6承诺书:经踏勘现场,承诺,要求:连续7×24小时考核,排放满足标书要求,小时系统输出总水量≤150m3,回用水率≥70%,功能考核期间内故障时间为零。如无法同时达到上述要求,在BOT费用不增加的条件下,投标方在合同许可时间范围(合同签订之日起11个月内)内经处理达标。超出合同许可时间范围,如仍不达标由投标方承担全部投资损失。中标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30万元,项目指标考核验收通过后无息退还,项目指标考核验收未通过则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上述5.1~5.6条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5.7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8拟选配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在其它工程项目不得兼职,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的协调经验和能力;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施工机械设备: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9焦化酚氰废水改造项目或类似项目:投标人有类似项目业绩 (须提供包含主体工程内容的合同及验收证书)。

  5.10要求投标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其中:提供经审计后的2016年~2018年财务报表)。

  5.11投标人须现场勘查、技术交流,与招标方确认工艺技术及装备要点等,并取得招标人项目所在单位西昌盘江煤焦化公司的书面证明材料。

  5.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的权利。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全流程网上招投标,

  网址http://bid.ansteel.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6.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2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购买标书办法:

  6.2.1注册:凡有意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ansteel.cn)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6.2.1.1注册会员时需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在线报名法人授权书,均需扫描后加盖公章,上传电子版文件。

  6.2.1.2汇标书款:投标人将标书款汇入如下账号:

  单位名称: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牛支行(行号103651081010)

  账 号:2281 0101 0400 3593 9

  6.2.2 标书购买及投标保证金充值操作详见http://bid.ansteel.cn左下角:“攀钢区域投标缴费通知”,由投标方自行完成充值。购买标书后按照招标文件(含附件及澄清等)要求编制投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

  6.3曾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参加过投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不用再次注册。

  6.4标书售价:800元;投标保证金:50000元。中标服务费收取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文档投标文件。

  7.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3月18日9时00分。

  7.3本次开标在交易平台进行,自投标截止时间90分钟内,投标供应商可查看开标情况。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昌盘江煤焦化有限公司

  工程计划员:赵新春联系电话:15183437133

  工程负责人:陆高峰联系电话:13795663993

  产权单位联系人:李东联系电话:15183432247

  计划委托部门联系人:梁争光15183436176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攀枝花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12-338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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