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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市串湖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翟家明沟支沟截污管线及附属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2-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gxtc-1968007

  1 、招标条件

  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串湖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翟家明沟支沟截污管线及附属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7】3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串湖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翟家明沟支沟截污管线及附属工程勘察设计。 2.2项目概况:新建管道起点位于西四环路西侧,终点翟家明沟既有污水干管(d1800)。沿线先后穿越西四环路,乙一街,丙九街,长白公路。工程总投资3166万元。主线 d1200mm管道长度1621.17米,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支线总长度217.95米,采用钢筋混凝土管,其中d1000mm管道82.15 米;d500mm管道135.8米。施工方法采用开槽和顶管相结合,管道穿越西四环路和长白公路段采用顶管施工,其余管段采用开槽施工方法。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包括测量、物探、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 2.4 建设地点:西四环路以东,长白公路以西,翟家明沟以北。 2.5 勘察设计周期: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6 勘察、设计成果: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记录。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近3年内(指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完成过同类或类似工程的勘察和设计业绩(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8年及以上设计管理经验(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近3年(指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至少有1项类似工程设计工作;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8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近三年(指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至少有1项类似工程勘察工作。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允许超过两家(含牵头人),牵头人须为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 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同时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中体现姓名。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1在近三年内(2016年-2018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证书、外埠企业另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管网截图、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以上证件复印件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在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长春市政务中心b区二楼)报名,并在报名成功后持《现场投标报名确认单》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出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4日09时30分, 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31-81942560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联系人:周映乔电话:0431-81852896、15754323339 电子邮件:gxzbjl@163.com

  监督人: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日 期: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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