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部分潜在投标人对宿州市埇桥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问题1.我公司2017年5月份成立,未满三年,是否可以以牵头方身份参与该项目
答复:可以。
问题2.我司若以牵头方参与项目,对于第4.2.1 经营资格第(1)条款只能提供2017年6月-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是否符合资格预审条件
答复:如果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可以提交自成立日起到2017年末的年度审计报告。
问题3.请问申请人提供的有关业绩合同复印件能否仅提供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体现的内容合同关键页即可
答复:可以,但所提供的文件内容应体现资格预审条件全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