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闽中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第一批次各污水处理厂生产用碳源乙酸钠药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年第一批次各污水处理厂生产用碳源乙酸钠药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THS201900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
项目联系电话:0594-2211398、189507692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闽中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
联系方式:柯女士 0594-27713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王、18950769235、0594-2211398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28号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4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八、资格标准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经销商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方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4、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行贿犯罪情形书面说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5、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投标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5.54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22日 08:00 至 2019年03月18日 10:2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www.ptfwzx.gov.cn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18日 10:2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8日 10:2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5
七、其它补充事宜
指定帐户:
(1)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莆田农商行行政服务中心支行,帐号—9040 2100 3001 0000 0142 59 。
(2)标书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支行,帐号— 1005 5753 8980 0100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