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疏附县木什乡、兰干镇中心水厂水源水质提升工程已由喀发改农经【2019】14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涉农整合资金,计划投资额为1217.99万元。招标人为疏附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疏附县木什乡、兰干镇共十九个行政村。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水厂1座(水处理设备厂房635.50平方米,管理站房37.84平方米,值班室41.11平方米,配电室25.65平方米,锅炉房25.65平方米,厕所14.35平方米,围墙240米,厂区地面硬化450平方米),新建200立方米原水池1座,1500立方米蓄水池1座,浓水池1座。水厂配置水处理设备1套(日产纯水量2687.8立方米/天),自动化设备1套(含**设备),100千瓦电锅炉1台,500千伏安变压器1台,高压线路100米。PE输水管道2575米(0.8mpa)新建闸阀井8座,穿路3处。
2.2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土建、管道管件采购及安装;
第二标段:水处理设备、自动化设备及**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三标段:对施工全过程监理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
2.3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施工及监理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企业;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2第二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处理设备生产、销售、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且通过ISO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良好信誉和财务状况,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生产企业或具备上述资格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商。
3.3第三标段(监理):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企业;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 4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4. 5投标人应及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及完善信息”。
3.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5日至3月19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疏附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
联系人:王兴涛
电 话:13999098869
代理人: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大众蓝湾小区8号楼
联系人:岳肖莎
电 话:18097996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