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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抚松县泉阳镇污水处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3-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抚松县泉阳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抚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抚发改审批字[2018]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抚松县蓝天碧水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吉林省抚松县泉阳镇污水处理工程监理

  2.2项目编号:JLTXY-[2019]-017

  2.3招标内容:吉林省抚松县泉阳镇污水处理工程的监理服务

  2.4项目建设地点:抚松县泉阳镇域西南部、二道松江河西侧

  2.5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6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7招标控制价:8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完成过同类或类似监理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其他监理人员要求:投标人须配备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4 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投标报名及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2日至2019年3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持下列证件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开户许可证;

  (4)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资格证书;

  (5)不亏损的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就近年份审计报告);

  (6)近三年(2016年-2018年)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7)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委托人办理投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3日14时00分,地点为抚松县住建局二楼招投标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松县蓝天碧水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尹艳辉

  地 址:抚松县

  联系电话:0439-621209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联系电话:1564323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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