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含山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及西区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MASCG-1-F-F-2019-0186
三、代理机构:安徽仁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招标人:含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五、澄清内容:
疑问:资格预审招标文件中,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至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须至少具有一个总投资额4000万元及以上或设计规模5000m3/d及以上的PPP模式的污水处理厂投资业绩”。特许经营项目公司和政府单位签署的合同,是否认定有效(需要提供证明文件,证明该项目公司由投标人对外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且由投标人控股)
回复:特许经营项目公司和政府单位签署的合同,认定有效。
六、重要说明:本次更正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开标时间不变。
七、重要说明: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