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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市供排水监督管理处2019年水质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3-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依据十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十采计备【2019】XM0657号文件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十堰市供排水监督管理处的委托,对“十堰市供排水监督管理处2019年水质监测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十堰市供排水监督管理处2019年水质监测服务项目

  二、招标采购内容:

  1、加强对重点排水户排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对重点排水户按照每年30%的几率进行抽查抽检,及时将监测结果按流域进行整理、归档。

  2、城区三大流域污水管网及沿线大型排水口、支沟排水口综合水样、水量的监测、咨询、分析工作,出具独立的、科学的系统的数据比对、分析、建议报告。

  3、对污水处理厂进水和出水水质进行监测,与历年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对污染物消减量情况进行计算。

  4、协助市供排水监督管理处建立排水户水质监测档案,协助做好排水水质、水量的咨询、分析、建议等工作。

  5、应急性突发事件的水质、水量监测,及时提供监测报告。

  6、供水企业供水水质的全指标监测。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中标单位数量:中标水质监测机构为 2家;招标单位在 2家中标水质监测机构中随机分配监测任务。

  五、采购预算:60万元(本项目需两家中标水质监测机构,即每家30万元。)

  六、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半年内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半年内社保缴纳回执或社保部门盖章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投标单位需有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备水质检验检测能力、生活饮用水检验能力,可以向社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数据和结果;

  4、投标单位需在十堰市城区内建有独立的标准化实验室及设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此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投标单位应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6、投标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

  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此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2019 年3月18日起至 2019 年3月2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止(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1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各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由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和符合本公告第六条投标单位资格条件所列所有原件和以上所有原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届时请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参与投标,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拒绝其参与投标。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十堰市供排水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何士丹 联系电话:13972496700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联系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12层

  联系人:马晓丽 联系电话:1592615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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