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泵站南河沿排灌站更新改造工程,已由盘锦市水利局以《关于大洼泵站南河沿排灌站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盘水利发【2018】9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洼区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处,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预算内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洼泵站南河沿排灌站更新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合格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大洼泵站南河沿排灌站更新改造工程(监理)
2.招标单位:大洼区水利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处
3.招标内容:拆除南河沿排灌站,并在原址下游约100米重建。排灌站由防洪闸、穿堤箱涵、灌溉进水闸、汇水箱、泵房、出水池、灌溉出水闸、灌溉引渠、排涝进水闸、排涝箱涵及排涝出水闸等组成。排灌站设计灌溉流量为56立方米每秒,排灌站返厂维修1600HD-9立式混流泵7台、TL1000-20/1730型电机2台、TL1000-20/2150型电机5台; 更新辅助设备。更新部分电气设备。管理房及管理区维护。新建配电室等工程监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预算内投资
5.建设地点:盘锦市大洼区
5.计划工期:2019年5月10日至2020年12月25日
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范合格标准
8.计划投资:13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投标人必须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被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具备由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督部门备案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B级(含)及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及需持有的证件、资料
1.投标单位请于2019年3月18日~2019年3月25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 13:30~16:00(节假日休息)携带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301室、联系电话:0427-8650086)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2.资格审查及报名时所需持有的证件、资料及要求:
报名时授权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信用等级报告。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以上均为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若资质证书复印件上带有清晰的、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
四、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及售价
1. 凡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者,凭《资格报名确认函》到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发售时间:2019年3月28日至4月4日,每日8:30-17:00(节假日休息)
3.发售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35号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室
4.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4月24日10:30,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一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交至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并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投标人须以汇款转帐等方式交纳。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洼区水利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427-690052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35号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室
联系人:吴工 电 话:13840158909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郭女士
财务室电话:0427-865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