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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清高速至巴江水厂连通管工程质量监督服务项目(第四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3-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号2016-440111-48-03-013042)批准,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现对广清高速至巴江水厂连通管工程质量监督服务项目(第四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广清高速至巴江水厂连通管工程质量监督服务项目(第四次招标)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1059901(办公时间:8:00~17: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小姐 联系电话:020-8754332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61300522

  三、项目概况:广清高速至巴江水厂连通管工程设计规模23.5万m3/d,管线全长约9.1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DN1600管线约3.38公里,DN1400管线约5.05公里,DN800管线约0.68公里。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工程地点:广州市。

  六、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及最高投标限价:

  1、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广清高速至巴江水厂连通管工程常规材料检测、基坑监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焊缝探伤(超声波、X射线)及钢管涂层厚度检测。

  3、最高投标限价:5579232.58元。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5、须是“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核定备案业务范围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提供网页截图(必须在下拉条中显示核定备案业务范围)或主管部门关于通过备案企业名单的文件(需包含业务范围页)复印件);

  6、投标人已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投标人已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十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8、关于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任一方均可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投标文件格式五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七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申请无效。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8日9时0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投标,有关无纸化电子招投标的操作手册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

  (说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2、开标时间:2019年4月8日10时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投标担保 四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0-81059901 传真:020-81059003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十三、投诉处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十四、不诚信行为的处理

  对投标人不诚信行为的处理将按照《广州市水投集团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水投业务【2018】233号)文件要求执行。

  十五、 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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