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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污水处理厂、排水户监督性检测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19-3-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受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机关 委托,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静海区污水处理厂、排水户监督性检测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静海区污水处理厂、排水户监督性检测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LZC-ZB2019-017

  3.首次公告日期:2019-03-14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须知1.总则1.3投标人资格要求1.3.1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1.3.2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 1.3.3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1.3.4 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1.3.5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更正为 静海区污水处理厂、排水户监督性检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供应商执照允许业务范围需明确载明包含环境监测或生态监测或环境评估服务或与采购项目相关的业务范围。 资格: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投标单位须提供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截止至开标前近三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1)资格审查内容除在响应文件内提供复印件外,还需单独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一份,供评审小组审核,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未提供者做无效响应处理。

  2.更正日期:2019-03-22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刘工

  2.联系电话:022-83698039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东兴北道一号

  3.采购人联系人:刘宝强

  4.采购人联系电话:18622258809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002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3698039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171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hengletj@163.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中信银行天津鞍山西道支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7232910182600018466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机关或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192.5 192.5 水文水利资源监测服务
第2包 119.3 119.3 水文水利资源监测服务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机关和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2019年3月22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机关静海区污水处理厂、排水户监督性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LZC-ZB2019-017)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19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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