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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冶市金湖生态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9-4-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项目条件

  大冶市金湖生态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已由大冶市人民政府批准。大冶市人民政府授权采购人大冶市城建重点工程管理局为大冶市金湖生态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的实施机构,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社会资本方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大冶市城建重点工程管理局委托,对大冶市金湖生态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三、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大冶市金湖生态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项目授权主体:大冶市人民政府。

  3.项目实施机构:大冶市城建重点工程管理局。

  4.采购人:大冶市城建重点工程管理局。

  5.项目投资概算及地点:总投资概算为 24833.41万元,建设地点为金湖生态示范区南片区和金湖生态园铜绿山片区。

  6.建设运维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近期(2020年)污水处理规模6000m3/d、中期(2025年)污水处理规模12000m3/d、远期(2030年)污水处理规模18000m3/d;配套污水收集管网57.065km,其中一级主干管16.537km,配套二三级管网40.528km;污水提升泵站6座,设计规模为24500m3/d。

  上述项目内容未来以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7.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6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5年)。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

  9.回报机制

  本项目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政府方付费的资金来源包括直接使用者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不足部分应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

  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可用性和运维服务费以及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可用性和运维服务费,用于偿还社会资本方建设成本、运维成本并取得合理利润。

  四、项目采购需求及运作方式

  大冶市城建重点工程管理局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下,作为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具备雄厚资金实力且能引进先进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市场化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的社会资本达成合作,签订PPP合作协议。政府指定出资代表、中标社会资本以货币资金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其中中标社会资本出资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85%,政府方出资代表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15%。项目注册资金采用认缴制,项目公司首笔注册资金不得低于全部资本金的50%,且必须在签署《PPP项目合同》后 30 个工作日到位,其余注册资金应在60个工作日内及时到位,且不能影响项目的投资建设。

  大冶市城建重点工程管理局先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实施机构签订补充合同,作为《PPP项目合同》的补充,采用BOT模式运作。项目除资本金投入外,融资部分由项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协议为项目进行融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及维护,拥有项目经营权、收益权,并履行合同中的约束条款。政府方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行使监管权。大冶市财政局按照PPP项目合同向项目公司支付服务费。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益无偿移交给大冶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社会资本方退出。

  五、投融资结构

  项目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融资,债务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与商业银行、证券、产业基金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公司)等融资解决(依据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本金暂定为总投资的30%,其余为债务资金)。社会资本方对本项目的投融资承担连带责任。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1.合法性

  (1)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不得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形。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须同时满足:

  (1)最近三年度(自然年)须为盈利状态(以提供的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自然年)但足一年(自然年),则须相应自然年度连续处于盈利状态(以提相应年度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不足一年(自然年)的,应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的财务报表);

  上述指标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资质

  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其他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

  (2)申请人近一年(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申请人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对于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大冶市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本项目的申请人。

  5.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七、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最多5家合格申请人入围。详见《大冶市金湖生态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文件》。采购人将仅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发售招标文件(未参加及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能参与本项目后续招标活动),招标文件发售的具体时间及地点以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为准。

  八、资格预审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大冶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软件指南》(网址:http://www.hbdaye.gov.cn/)。

  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4月2日至2019年4月9日23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冶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1.4.115.225/TPBidder),明确所投标段,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按规定从“大冶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否决。资格预审申请人不用办CA锁,不用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实际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不含本数,下同),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将修改资格预审条件,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本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仍不足3家的,采购人将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资格预审截止时间):2019年4月24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其身份证原件,否则采购人将拒收。

  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大棋西路二号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7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大冶市城建重点工程管理局

  地 址:湖北省大冶市长乐大道三个中心1区8003

  联 系 人:黄朝焱

  联 系 电 话:0714-8606303

  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B座301室

  联 系 人:康喆、陈弈龙

  联 系 电 话:13995636701、13971036615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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