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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辽源市新建污水处理项目(PPP)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4-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资格预审公告

  YC19334015(C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辽源市新建污水处理项目(PPP) (项目编号:YC19334015(CG))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一、采购条件

  辽源市新建污水处理项目(PPP)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辽源市新建污水处理项目调整核准内容的批复》(辽发改审批【2018】27号)批准建设,并通过辽源市 财政局开展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辽源市人民政府 授权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采购人)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并以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辽源市新建污水处理项目(PPP)实施方案》的审核意见的批复(辽政函【2019】64号) 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辽源市新建污水处理项目(PPP);

  2.2运作模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2.3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2.4合作期限:22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 ;

  2.5采购范围:拟采购一家社会资本方负责本项目 PPP 合同期内的投资、建设、融资、运营、维护、期满移交;

  2.6投资规模:工程总投资为34736.84万元。其中根据项目申请报告工程建设投资32724.34万元(建筑工程费14872.81万元,设备购置费6246.62万元,安装工程费2832.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348.03万元,基本预备费2424.02万元。);

  2.7股权安排:根据《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 号)附件《PPP 项目合同指南(试行)》的要求,政府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应当低于50%且不具有实际控制力及管理权。

  项目资本金按总投资的20%考虑,为6947.37万元,暂定政府出资代表持股20%即人民币1389.47万元,暂定中选社会资本持股80%即人民币5557.89万元。

  2.8项目规模与内容:

  (1)本工程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规模为5.0×104m3/d,污水处理厂采用“MBBR +深度处理”工艺。

  表1-1设计进水水质

CODcr(mg/L)


BOD5(mg/L)


SS


(mg/L)


总氮


(mg/L)


氨氮(mg/L)


总磷(mg/L)


pH


≤400


≤200


≤200


≤40


≤32


≤4.5


7.0-8.0


  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并满足枯水期氨氮≤2mg/L要求,最终排放至东辽河。

  污水厂总用地面积5.5720h㎡,根据规划,污水厂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考虑污水厂远期发展,本期占地面积4.4804h㎡,周边需要预留污水厂用地,中水回用预留地面积1.0915h㎡。本期工程新建、构筑物总占地面积14826.09㎡,总建筑面积5567.17㎡,绿地面积22492.67㎡,道路面积6784.63㎡,人行道面积700.61㎡;新建厂区工艺管线3000.00m,管径DN200-DN1000;新建DN100给水管线1000.00m,新建DN150给水管线1000.00m;新建污水管线600.00m,管径d300-d500;新建d600雨水管线500.00m;新建DN100供热管线900.00m。

  (2)新建污水管网7.73km,其中污水收集管道6.83km,管径为d500—d2000,管材为Ⅱ级钢筋混凝土管;污水处理厂尾水外排管道0.9km,管径为D1020x10,管材为螺旋缝焊接钢管。

  (3)厂外道路一条,道路面积2800㎡。

  2.9 建设地点:吉林省辽源市;

  2.10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2.1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以是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于供应商要求的规定且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满足)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投融资能力依据银行或金融机构开具的授信证明或者融资意向函或证明批复文件为准,授信额度不少于本项目总投资额的80%)。财务状况良好,上一年度需为盈利,并提供近三年(指2015、2016、2017年,下同)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独立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3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满足)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3.4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应具备实施该项目运营阶段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具有项目所需的管理、运营和维护的技术管理人员。

  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类似市政工程PPP项目业绩(包括BOT、ROT、DBFOT等各种运作方式的PPP项目)(提供相关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原件)。

  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污水处理厂业绩(提供相关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原件)。

  3.5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无行贿受贿记录,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状态,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提供资格预审截止日前一年(2018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税收的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为独立企业组织;(2)同一潜在社会资本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出资);(4)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5)外省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具体要求详见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5】50号文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不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采购阶段的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参与报名投标人,一律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lygg.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9:00至2019年4月8日17:00止。

  网上报名须知:登录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lygg.gov.cn),按照规定注册主体信息,注册成功后,使用CA锁登录系统,在对应的菜单进行网上报名,务必在规定的报名期限截止时间之前进行网上报名才具有投标资格。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lygg.gov.cn)招标公告部分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lygg.gov.cn)、吉林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五、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六、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4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7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1623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437-5017013

  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0431-81905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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