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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葫芦岛市老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PPP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9-4-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为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老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葫芦岛市人民政府授权,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本项目。本项目于2019年3月18日首次公告,因合格申请人未满足3家,现给予二次公告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资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老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HLDJC19005-CZCS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授权主体: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机构: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采购代理机构:葫芦岛市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项目估算:本项目总投资12479.29万元。

  八、项目概况:葫芦岛市老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位于龙港区稻池村老区污水处理厂内,独立建设。污水收集处理范围为连山组团东部和北部、东城组团、龙湾组团、连湾组团、港口组团,处理规模为4万吨/日。污水处理采用A²/0工艺,出水水质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五里河内。污泥处理采用叠螺式污泥脱水工艺,污泥处理后的含水率不高于80%,污泥运送至专业的污泥处理机构进一步处理。

  九、招标内容:本项目采取BOT 的模式进行运作,合作期2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工作,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项目公司由葫芦岛市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项目总投资的20%,约2495.86万元。葫芦岛市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约249.59万元,占股10%;中标社会资本方出资约2246.27万元,占股90%;双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十、社会资本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社会资本方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三)社会资本方最近三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须为盈利状态,且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自然年)但足一年(自然年),则须相应自然年度连续处于盈利状态(以提供的相应年度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不足一年(自然年)的,应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的财务报表);2018年末资产负债率≤70%。上述指标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四)需同时具备以下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澳、台地区)至少具有一个日处理规模≥3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PPP项目的投资或运营业绩;

  (五)社会资本方应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银行资金证明或银行合作协议,且额度≥1亿元人民币;

  (六)社会资本方及其控股股东、公司高管人员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无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七)企业信誉: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3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行为;

  (八)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申请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或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或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 www.ccgp-huludao.gov.cn)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一)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公开招标;

  (二)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三)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进入公开招标采购程序;

  十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及方式:

  (一)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

  (二)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三)资格预审文件领取地点:葫芦岛市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16-21号楼R(龙湾市场后身博洋培训学校旁);

  (四)资格预审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五)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其他说明;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如为授权代表人,则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 营业执照副本;3.经审核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澳、台地区)至少具有一个日处理规模≥3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PPP项目的投资或运营业绩。

  十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及资格预审会议时间:2019年5月6日9时30分。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十四、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及资格预审会议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五、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联系人:金鑫

  联系方式:0429-3117800

  采购代理机构:葫芦岛市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16-21号楼R(龙湾市场后身博洋培训学校旁)

  邮编:125000

  项目联系人:纪帅

  联系电话:0429-315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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