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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4-19 数据编号: 92678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沧州吴桥县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桥县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EPC项目已由吴桥县发展改革局以吴发改招标核准201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吴桥县中心城区;2.2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达到国家和地方建设标准,满足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吴桥县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EPC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手续报验和组织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全部工作,详细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4计划工期: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全部设计及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企业独立法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资质, 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联合体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 3、联合体各方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经验等方面具有同类工程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施工单位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注:如果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则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必须是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4-19至2019-04-25,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5-13 09:30,地点为 吴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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