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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泽州县乡村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时间:2019-6-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采购条件

  泽州县乡村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已由泽州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PPP模式运作。项目授权主体为泽州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泽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山西建威兴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泽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泽州县乡村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对泽州县乡村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特邀请有兴趣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泽州县乡村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2项目编号:ZCJWJC-20181102

  2.3建设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2.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共九个子项目,包括在建高都镇和大阳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以及拟在泽州县大东沟镇、川底乡、周村镇、南岭乡、犁川镇、大箕镇、李寨乡7个乡镇镇区驻地村庄及临近村庄建造6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在南村镇建设1座南村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2.5项目运营维护内容

  本项目由项目公司负责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经营及设施维护。

  运营内容包括项目公司按约定标准处理收集到的居民和工业企业污水,维护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设备到期的重置、修理工作及应急抢修等。

  2.6合作期限:15年(包括建设期1年,运营期14年)

  2.7项目总投资:本项目动态总投资为22682.47万元(含建设期利息),项目总投资最终以政府指定的审计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2.8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BOT+TOT的模式实施。

  对于在建的大阳镇污水处理厂和高都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采用TOT(转让-运营-移交)的模式,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将评估日前的已建工程进行资产评估,待政府授权出资机构和中选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PPP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与已建工程产权所有人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支付转让价款,未建部分仍由项目公司进行建设。合作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将资产经营权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指定机构。

  本项目新建部分,运作模式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即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本项目PPP项目合同,待政府授权出资机构和中选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PPP项目公司后,由项目公司与实施机构签订PPP项目补充合同,授予项目公司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的权利。PPP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

  PPP项目公司在PPP项目合作期内提供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服务。在相应绩效评价达标的条件下,政府方向PPP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贴,PPP项目公司收回投资并取得合理回报。

  2.9回报机制

  污水处理厂属于准经营性项目,针对本项目,与污水处理相关的收入为向居民及企业收取的污染者付费。本项目向居民及企业收取的污染者付费仅可覆盖项目的部分成本,虽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但不足部分仍需政府进行财政补贴,故本项目回报机制设定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主体要求

  3.1.1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

  3.1.2申请人必须是在国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申请人同时参加投标;

  3.2财务要求

  3.2.1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投资项目;

  3.2.2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2亿元人民币;

  3.2.3申请人须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2.4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申请人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银行出具的贷款意向书,额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8亿元。

  3.2.5截止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申请人可支配资金(包括现金、存款、汇票)不低于0.4亿元。

  3.3其他法律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出具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的声明,声明应保证以下内容:

  3.3.1在本次资格预审申请过程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3.3.2在过去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内,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由于申请人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

  3.3.3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

  3.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申请人应提供在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5.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报名的招投标形式,凡有意申请报名者,请于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26日,在“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cggzyjy.cn)(名称及地址)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时,投标人打开网站(www.jcggzyjy.cn)凭数字认证证书(CA)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获取相关电子招标资料等业务操作。

  (主体库注册登记指南:http://jyzt.sxzwfw.gov.cn/ggzyzt/f。数字认证证书(CA)咨询电话:0356-2218884)。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日9:30时;地点为晋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区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投标企业应同时递交以下证件资料原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项目总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的总负责人)(5)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6)申请人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7)申请人可支配资金证明(8)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银行出具的贷款意向书。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泽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晋城市凤城路西疙瘩街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3363469905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建威兴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延安中路云步街1#楼1单元301室

  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15835685044

  同级采购监督部门:泽州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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