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清徐县徐沟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清徐县徐沟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2项目编号:SXWF-2019-008
2.3项目性质:新建
2.4建设地点:太原市清徐县
2.5主要建设内容:
本次建设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日处理10000m³生活污水的处理厂1座,并配套建设徐沟镇污水收集干管和污水处理厂外排至象峪河排水管。
2.6合作期限:30年(1年建设期+29年运营期)。
2.7完工验收交付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2.8项目总投资:8800.92万元。
2.9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模式进行运作,清徐县人民政府(下称“政府”)授权清徐县水务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由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中标社会资本应与政府方出资代表联合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授权项目公司本项目的经营权,约定项目公司在合作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工作,并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特许经营期满,项目公司无偿将项目资产移交给清徐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三、出资方式: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760.18万元,占总投资的20%;
2)政府方出资代表以自有资金出资,出资金额176.02万元,占股比例10%;
3)社会资本方以自有资金出资,出资金额1584.17万元,占股份比例90%。
3.1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3.2调价机制:建设总投资调价+运营维护服务费调价+税收变更。
四、投标报价人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并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8年6月18日至2018年6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清徐县政务中心三楼(文源路东段198号)获取磋商文件。
5.2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
5.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
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日下午15时00分。
6.2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为:清徐县政务中心三楼(文源路东段198号)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徐县水务局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13934639251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万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吴女士
联系电话:13393411277 1569855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