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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甘谷县磐安镇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6-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甘肃子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甘谷县磐安镇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加采购活动,择优选定项目社会资本方。
一、招标编号:TGZC2019-162
二、项目名称:甘谷县磐安镇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
三、招标条件 甘谷县磐安镇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已由《甘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磐安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谷发改发【2018】234号)及《甘谷县人民政府关于甘谷县磐安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谷政发【2019】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甘肃子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实施机构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四、项目概况:1.项目授权主体:甘谷县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机构: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政府方出资代表:甘谷县恒通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4.建设地址:甘谷县磐安镇天定高速入口东侧,G310国道北侧(用地面积16189.64㎡)距离磐安镇约3km。
5.工程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6122.30万元(其中:工程费4619.98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863.91万元,预备费438.7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49.7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9.94万元)。
6.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6122.3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232.30万元由政府和中选社会资本负责筹集;剩余资金4890.00万元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方式取得。
7.主要建设内容:(1)污水处理厂: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近期设计规模为4000m3/d(变化系数1.77),远期设计规模8000m3/d(变化系数1.64),预处理及生活、生产附属构筑物按远期规模土建一次实施,设备按近期配置,生物处理及深度处理按近期规模设计,预留远期用地。(2)配套管网工程: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道3267米,管径DN600,HDPE双壁波纹管(SN8)和PE100管。
8.处理工艺及出水标准:该项目工艺采用多点进水式AO+MBR膜工艺,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工艺。
9.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采购社会资本方,人民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负责本项目设计、融资、建设、运营与管理维护和移交。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五、采购需求:本项目采用 BOT(建设—运营维护—移交)模式,项目合作期限30年(含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立中标社会资本,由甘谷县人民政府授权的政府出资代表甘谷县恒通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中选社会资本合作设立项目公司。甘谷县人民政府授权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合作期内,项目资产所有权、处置权归政府所有。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融资、投资、建设工作,并提供运营维护服务工作。并有权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获得政府支付的可用性服务费及运营维护服务。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公司相关权利及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六、项目公司股权比例:政府占股比例为10%;中选社会资本占股比例为90%。
七、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八、项目投融资结构:本PPP项目估算总投资6122.30万元,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以经政府审计的工程决算报告为准,且不得超过批复概算,政府对项目公司融资不提供任何担保,也不承担融资风险及相关责任,但有权对项目融资的到位时间以及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以保证专款专用。本项目资本金1232.30万元,由政府和中选社会资本负责筹集(其中:政府以现金出资123.23万元,持有项目公司10%股权,社会资本以现金出资1109.07万元,持有项目公司90%股权);剩余4890.00万元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方式取得。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已经参与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名单以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甘肃政府采购网公示结果为准。
2、资格预审阶段已经组建了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的数量和职责分工不得发生变更,联合体各方也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可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方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被授权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已完成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方可报名参与本项目此阶段的投标;2.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可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信息注册须知: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报名,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注册、登录、报名:方式一: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填写相关内容,获取登录权限。登录权限获取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方式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方式二: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办理获取 CA 数字证书。用已办理获取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登录方式和 CA 数字证书登录方式并行,由供应商自行选择登录方式。CA 数字证书由符合有关规定的市场运营主体办理。已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供应商,仍可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正常使用。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若有问题,咨询电话: 0931-2909277/377。
十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 获取时间:2019年6月26日00时00分至
2019年7月2日23时59分。
2.获取地点: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tsggzyjy.gov.cn)上自行免费下载,不再收取标书费。
十三、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7月17日9:30(北京时间),逾期概不受理。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 年7月17日9:30(北京时间)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 2 号楼4楼)。
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及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注: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 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 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办理要求及所需材料,详见天水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公共”栏)。投标人在线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发送短信,短信内容包括:投标人、项目名称、 标段/包号、户名、子账号、开户行行号落款[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信息,如需缴纳保证金的项目需按短信内容中的账户信息缴纳(缴纳详情请查阅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服务之窗-服务指南”栏目);保证金是否缴纳详见招标文件。十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十
七、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户名: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以报名时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开户银行:以报名时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行号:以报名时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注:一个项目一个标段一个投标单位一个子账号;不同项目不同标段不同投标单位获得的子账号均不一样;同一投标单位不同标段获得的子账号也不一样。请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自己所报项目和标段收到短信中的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短信中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影响投标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一)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投标保证金收款信息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预留的手机;投标人也可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查询。(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或网银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其它形式缴纳,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或网银转账手续时,应按标段(包)所对应子账号逐笔递交保证金,且每个标段(包)必须一次性足额缴纳,不允许多次缴纳。 十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甘谷县南滨河路南侧
联系人:何国杰   电 话:1399386108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子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春风路春风大厦5-1221
联系人:万旦旦   电 话:15293800636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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