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标段编号: A3303810530000434-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瑞安市江南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工程设计已由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瑞发改投【2019】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瑞安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其中财政资金 278万元,自筹资金0.00万元,招标人为瑞安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阁巷新区围一路以西,横一河以北,围二路以东,围海大道以南。 2.2工程规模:该工程拟对瑞安市江南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提标,其中污水处理容量由2.5万m3/d提升到5万m3/d,出水排放标准由一级A排放标准提升到浙江标准【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69-2018】。该项目投资估算为14933万元,其中工程费11385万元。 2.3招标内容:包括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概算调整)等各阶段设计及施工期间配合等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4设计合同暂估价:278万元。 2.5设计服务期要求:在设计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应在初步设计获得批准后的60个日历天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专业(排水工程)乙级资质(含)以上, 且承担过类似项目设计的经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承担过类似项目设计的经验。 3.4其他要求:类似项目的经验是指2014年1月份以来承担过规模4万m3/d(含)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新建或扩建工程。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19年 6 月 27 日 8 时 30 分至 2019 年 7 月 30 日 9 时 00 分 5.2 获取方式:登陆瑞安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进行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零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7 月 30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在瑞安市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7.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 7 月 30 日 9 时 00 分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9.其他说明 9.1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入库,办理流程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wzzbtb.com/wzcms/)→《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统一入库的通知(试行)》。完成入库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登录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raztb.com/TPBidder)→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我要投标。 9.2投标人应对诚信库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及时更新和维护库内信息,以免信息失效或不完整。 9.3评定分离办法,由定标委员会采取 集体议事法 方式确定中标人。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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