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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东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营(EPC+O)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7-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衡东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营(EPC+O)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东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营(EPC+O)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2019]6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衡东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营(EPC+O)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东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营(EPC+O)
2.2建设地点:衡东县;
2.3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衡东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包括16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共拟建22座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近期为19400m³/d,远期为38800m³/d。配套建设污水排水系统主支管总长度140323米,接户管总长度173976米,以及建设8个提升泵站。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一期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新塘镇污水处理1座,处理规模10000m³/d;白莲镇1座,处理规模600m³/d;甘溪镇1座,处理规模400m³/d;三樟镇、原大桥乡各1座,处理规模均为200m³/d。项目招标金额约15960.75万元,(其中工程费13166.67万元、工程其他费1819.95万元、预备费749.33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2.3.1标段具体情况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一期工程整体划分为一个标段,包括所有工程设计、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项目运营等,运营期为5年。
2.4招标范围: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等;具体以最终项目合同约定为准;
2.5质量要求:
2.5.1工程设计: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及国家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
2.5.2工程施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环保验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5.3 设备采购:设备及材料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5.4设备安装: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定;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2.7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运营期5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专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可从事相应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企业近3年内(指2016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为有效,以合同签订注明时间计算)至少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日处理量不小于5000吨的污水处理工程类似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原件;
3.4、项目管理机构:本工程总承包项目部拟任岗位人员配备【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给排水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给排水专业中级或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1人、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并提供在本单位最近连续3个月(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即个人查询明细清单原件);
3.4.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即总承包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4.2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或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7、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初步设计单位、可研编制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3.8、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9、投标申请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 2018年 7月1日以来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湖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查询截图)。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捌拾 万元。
5.2、交纳时间: 2019年8月22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以银行到账为准。
5.3、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开标时将查验银行到账情况。
5.4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即日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资料费)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09时00分,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州大道旁蒸德大厦)。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 衡东县建筑管理站的监督(监督电话:0734-5152969)。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东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衡东县城关镇衡岳南路199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734-5225890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金麓国际写字楼十楼
联 系 人:肖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731-88889607
 
备案单位:衡东县建筑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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