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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桃源县12个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9-7-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桃源县12个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桃源县12个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桃财采计[2019]00027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周利
项目
联系电话:0736-7888227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桃源县浔阳街道办迎宾路010号
联系方式:廖鹏涛 0736-66130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联系人:周利 0736-7888227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原市人大北侧)唐朝大厦19楼B座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9年07月18日 09:00 至 2019年07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d.ccgp-hunan.gov.cn)或《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angde.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申请报名登记。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网上下载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2、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具有有效的总额在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政策性银行或国有商业银行或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授信额度证明; (4)资产负债率小于50%(以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为准)。
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的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审查标准、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9-08-0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8日 13: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与规模:
12个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的新建本项目将在12个建制镇各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其处理规模总计为10200m3/d,具体包括集水提升井、调节池、AO生物接触氧化一体化设备、一体化过滤设备、污泥池、辅助生产用房、出水计量渠、门卫值班室、污泥处理间(三阳港镇、茶庵铺镇各建一座,配污泥浓缩、调节池)等;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内道路、场地、围墙、绿化、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工程。
② 配套污水管网的新建
综合考虑桃源县12个建制镇的实际情况,确定各建制镇排水体制为分流制,原有排水沟渠完全作为雨水排放渠道,需新建污水收集管网。
12个建制镇新建污水管网总长度为74.054km。
    2.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为26249.28万元,最终投资额以政府审定的投资金额为准。
    3.合作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30年。其中建设期暂定为1年(视项目具体情况而定),运营期29年。
    4.回报机制: 可行性缺口补助。
项目授权主体、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名称
    1.项目授权主体:桃源县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机构: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名称:桃源县12个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采用B0T(建设-运营-移交)的模式进行运作。桃源县人民政府授权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及移交工作。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的社会资本,与桃源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出资方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并承担向用户提供服务的责任。特许经营期内所形成的资产归政府所有,项目公司对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特许经营期届满后,项目公司须将完好、无担保的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桃源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以经审核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运营维护范围以项目合同约定范围为准。
桃源县人民政府指定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合资成立项目公司(SPV)。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与项目资本金等额,约为项目总投资的27.62%,即7249.28万元,政府方出资代表现金出资725万元;持股比例约为10%,中标社会资本现金出资6524.28万元,持股比例约为90%。
项目总投资除去项目资本金外,剩余19000.00万元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渠道筹集。当项目公司不能及时完成融资时,由中标社会资本负责完成,以保证项目及时建设完工和运营。政府方及政府出资代表不为本项目的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桃源县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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