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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丰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项目(重招)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9-8-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东正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委托,对其 海丰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项目(重招) 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海丰县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PPP项目编号:441521-201907-122001-0052       

四、PPP项目名称:海丰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项目(重招)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建设地点:汕尾市海丰县
项目范围:
按照《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案》(粤建城〔2015〕242号)的目标要求完成整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现粤东西北各市市区、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以上,乡镇一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80%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结合上述文件要求及海丰实际情况,确定本项目的实施范围包括联安镇、大湖镇、陶河镇、平东镇、黄羌镇、赤坑镇、黄羌林场、梅陇农场等8个乡镇镇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及运营,全县14个镇共621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覆盖665个自然村)的建设及运营,以及海城镇、平东镇、黄羌镇已建或在建共22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运营,总服务常住人口约30万人。
项目内容:
海丰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项目包含城镇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包括:
(1)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内容
1)城镇部分:新建联安镇、大湖镇、陶河镇、平东镇、黄羌镇、赤坑镇、黄羌林场、梅陇农场等8座镇区污水处理厂,拟建设总规模5500吨/天,配套污水干管(DN300-DN800)不少于33.8km,污水支管不少于19.8km,服务总常住人口约4万人。
2)农村部分:海城镇、附城镇、城东镇、梅陇镇、可塘镇、公平镇、联安镇、大湖镇、陶河镇、平东镇、黄羌镇、赤坑镇、黄羌林场、梅陇农场农村部分合计新建621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665个自然村),拟建设总规模17125吨/天,服务农村总常住人口约25.53万人。
(2)委托运营内容
1)城镇部分:①黄羌镇已建配套污水收集管网(DN400-DN800钢筋混凝土管),总长度约1.8km;②黄羌林场已建配套污水收集管网(DN300~DN1000钢筋混凝土管),总长度约5.23km。
2)农村部分:①海城镇有已建或在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5座(服务温厝村、顾莲峙村、柑洲坑村、田畔村、建祖、建
一、建
二、长一村、长二村、红勤村、熟皮寮村、南社村、马鞍山村、大水坑村、双桂村、新埔村、大湖村等17条自然村),服务常住人口5523人;②平东镇有已建或在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4座(服务双墩村、莲塘尾、大塘尾、新塘村、大溪头村等5条自然村),服务常住人口3222人;③黄羌镇有已建或在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3座(服务鱼仔湖、大坝、圳寨、井头、罗屯、石头坪、田心、围寨、坪岭等9条自然村),服务常住人口6200人。
排放标准:
(1)新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
(2)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3)政府方委托运营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执行项目移交时设施的设计出水标准。
合作模式:
(1)合作范围:1)8座新建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管网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含黄羌镇、黄羌林场镇区已建管网的运营维护);2)新建621座农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3)海城镇15座、平东镇4座及黄羌镇3座已建或在建的由政府投资建设及运营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和维护。
(2)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30年(含建设期2年)
(3)股权结构:本项目由中标社会资本在海丰县成立项目公司,政府不参股。
(4)资金安排:本项目要求项目建设投资自有资金比例为建设投资的30%(由社会资本出资,政府不参股项目公司),银行长期贷款比例为建设投资的70%。
(5)运作模式:本项目新建内容采用设计-建设-融资-经营-移交(DBFOT)模式。
(6)新建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694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561 万元(镇区污水厂部分工程费用 2713 万元,配套镇级污水厂配套管网工程费用 5337 万元,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部分工程费用485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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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资格证明文件等):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申请人应具有雄厚的投融资能力,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注:须提供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证明材料,联合体报名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3、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申请人需具备以建设或委托运营方式承接的日处理规模不少于2万吨的污水处理设施的业绩。由其控股的子公司的业绩可以作为该社会资本的业绩,但须提供足以证明其间股权持有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
4、对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和能力:(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5、项目主要人员的资格要求:(1)申请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于申请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对申请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2名、专职安全员3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2)申请人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相近)的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3)申请人拟派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注:广东省以外的申请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申请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备案,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公布为准,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海丰县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在联合体中以控股形式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前述融资平台公司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
8、信誉要求:(1)申请人近两年内无因腐败欺诈行为而被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本条要求)。(2)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可包括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和投资人或其他符合项目条件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合同,明确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投资人或其他符合项目条件的主体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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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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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2019年 08月 02日08时30分 至
2019年 08月 23日14时0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汕尾市区汕尾大道西侧(原香洲头) 金宝城豪庭小区1栋2101、2102号           。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9 年 08 月 02 日 至 2019 年 08 月 08 日 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罗达群

联系电话:0660-8320004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0660-662334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正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区汕尾大道西侧(原香洲头) 金宝城豪庭小区1栋2101、2102号

联系人:罗达群

联系电话:0660-8320004

传真:0660-8325888
邮编:516600
(三)采购人: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县政府西侧

联系人:陈炯城

联系电话:0660-6623347

传真:0660-6890796
邮编:516400
(四)财政部门:海丰县财政局 地址:汕尾市海丰县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660-6626029
附件: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发布人:广东正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 年 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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