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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花都区莲塘泵站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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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8-13 00:00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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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珠江堤岸防护工程(后航道海心沙段、后航道仑头段、后航道小洲村段、前航道黄基涌下游段)堤防加固改造工程 杨遵宁 Normal 管理员 2 66 2013-11-21T07:21:00Z 2019-08-12T07:14:00Z 2019-08-12T07:14:00Z 3 718 4098 Microsoft 34 9 4807 12.00 2052-11.1.0.8894 1024x768 false 7.8 磅 false false false false EN-US ZH-CN X-NONE 广州市花都区莲塘泵站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花都区莲塘泵站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花发改基[2019]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为市、区财政按4:6比例安排出资解决,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莲塘泵站工程勘察设计
(二)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花都区新华街田美新村内新村
一、二河出口。主要建设内容为重建电排站1座,设计排涝流量为15.5立方米/秒,排涝标准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新建自排闸1座,设计流量采用汇水区域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31.4立方米/秒。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710万元。
(三)招标控制价: 168.44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为60.67万元;工程设计费为107.77万元)。
(四)工期要求:
1.勘察工期: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按发包人工作要求40天内提供本项目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2.设计工期:
  (1)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按发包人工作要求40天内提供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
  (2)初步设计批复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补充、修改、预算,
  (3)初步设计报告获有关部门批复之日起20天内提交施工图纸、预算书,
  (4)召开施工图专家评审会后15天内提交修改完善施工图成果及招标图纸;
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五)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勘察设计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

二、招标范围:广州市花都区莲塘泵站工程勘察设计。

三、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图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文件、测量,以及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包括施工监理配合、施工招投标配合和现场指导与监督)。  

四、资金来源:市、区财政按4:6比例安排出资解决。

五、投标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二)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三)投标申请人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和城市防洪)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四)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其中
①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和城市防洪)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方须承担本项目主要设计内容。
②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③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五)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六)投标报名前,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中的在册人员。(提供网页打印页,并加盖公章)
 
(七)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八)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③、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④、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⑤、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⑥、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⑦、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⑧、被责令停业的(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⑩、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⑪、不同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书处理。

七、报名需要提交资料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单独提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可下载);

八、发布公告、报名时间及地点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9年 8月13日00时00分至2019年8月19日23时59分;
2.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3日至8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

九、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整套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逾期恕不办理。

十、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电话:020-36810121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宝华路34号

十一、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发布,如果各媒体发布的公告内容不一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十二、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人的诚信评价分采用发布招标公告第1天,诚信评价信息系统中发布的最新一期的分数。诚信评价分数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勘察—水利”及“诚信排名>>设计—水利”中“诚信综合评价”中查询。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基准分计算,计算方法如下:市场行为基准分为70分,质量管理评价及履约评价基准分均为60分,则诚信评价分=70*0.2+60*0.6+60*0.2=62分。
注:各投标人的诚信评价总分=勘察诚信评价分*50%+设计诚信评价分*50%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0-36810121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宝华路34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工        电  话:020-86269746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3号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6897092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9号
                         
           二○一九 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及招标管理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牵头方/甲方)                   、(联合体成员方/乙方)        ,参加                        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1.                  为联合体牵头方,            、                 为联合体成员;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联合体投标人 承担的工作内容 具备的资质
联合体牵头方    
联合体成员方    
(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招标人联系。(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联合体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方面承担连带责任。(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a.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该协议书送交招标人。
4.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   份。 甲方名称:          (盖章)                乙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关于建设用地批准用书的说明.pdf
广州市花都区莲塘泵站工程可研批复.pdf
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说明.pdf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莲塘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上网.doc
莲塘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上网.doc
招标人声明.pdf
招标控制价公布函.pdf
资金来源证明.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招标申请公函.pdf
关于广州市花都区莲塘泵站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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