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耒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耒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政府采购编号:耒财采计【2019】0092号, 项目编号:HNLWLYPPP-2019-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五、采购需求: 根据可研,本项目拟在耒阳市23个乡镇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分期建设,一期12个乡镇:黄市镇、大义镇、南阳镇、大市镇、夏塘镇、遥田镇、淝田镇、永济镇、哲桥镇、龙塘镇、南京镇、小水镇;二期11个乡镇:大和圩乡、坛下乡、长坪乡、太平圩乡、亮源乡、公平圩镇、三都镇、仁义镇、导子镇、马水镇、东湖圩镇。近期污水处理总规模为13600t/d,配套管网总长度85.5km。其中项目一期12个乡镇污水处理能力为9000t/d,配套管网长度45.9km,项目二期11个乡镇污水处理能力为4600t/d,配套管网长度39.6km。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内容包括格栅渠(池)及调节池、取样池、污泥池、综合管理用房、配电间以及其它配套设施,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智能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各乡镇建设规模详见表2-1。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30733.73万元(最终以项目竣工验收后审计的结果为准)。 表2-1 各乡镇建设内容及规格一览表
六、 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6.1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家成员满足即可): 投标申请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下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成立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至少一方需满足此要求); (2)申请人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 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成立至今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6.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联合体中标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投标人应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本项目不接受未参与资格预审的其他投标申请人的投标。 七、招标文件获取及报名: 7.1、报名时间:从2019年 9月10日起至2019年9月18日下午17时止(北京时间); 7.2、招标文件的获取:邀请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于从2019年 9月10日起至2019年9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以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及身份证到耒阳市金阳中路(富华公寓201室)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八、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2019年9月 30日 10点00分,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9年9月 30日 10点00分。 3、开标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整(¥:800000.00 元),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至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开标前需提供相关转账凭证复印件或原件(开标前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 3、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 账户名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华新支行 账 号:84388999910100031001896 缴纳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9 月28日16点30分(含),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5、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十、履约保证金: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总投资额的 5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项目说明及答疑会时间、地点: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投标申请人如需要踏勘和答疑请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预约联系。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资琳 联系地址:耒阳市金阳东路3号 联系电话:1889025073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慧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399号壹号座品B座16楼 联系电话:135752769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