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渗沥液处理系统设备采购(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绵阳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已由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绵阳市生态环境局、以三发改【2018】44号、三发改【2018】424号、绵环审批【2019】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台中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三台中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三发改【2018】48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绵阳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渗沥液处理系统设备采购(第二次)。
2.2招标范围:从渗沥液处理区域红线外1米处渗沥液接入管道起,至渗沥液处理区域系统出水达标排放至系统红线外1米接口内、满足渗沥液处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整体系统的所有工艺设计和设备供货、设备安装和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及配套的技术服务(含调试服务、运行指导、备品备件采购供应及售后咨询服务)等(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处理生活垃圾36.5万吨;设备配置为2×500t/d炉排炉垃圾焚烧线和1×23MW汽轮机+1×25MW发电机组。渗沥液处理系统按照400吨/日进行设计建设。
2.4交货地点: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百顷镇水文村垃圾填埋场内。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土建工程完工并交安后4个月(安装施工3个月,调试1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注册资本金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国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范围内的货物及服务的渗沥液项目的服务提供商,其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整);(投标文件中须提交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3.2 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在2016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个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渗沥液处理工程成套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业绩,单项合同渗沥液处理规模要求为200t/d及以上,业绩根据①合同②竣工验收报告或环保验收报告或项目业主提供的渗沥液处理工程验收报告两项资料确认(原件备查),缺少其中任何一项资料的,业绩不予认可。若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规模和特征的,业绩不予确认。
3.3 项目经理要求:
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中标后全面负责本项目工作,并提供2019年1月至2019年7月期间至少6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9月 25 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9年9 月 29 日 23时59分59秒,登录绵阳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my.gov.cn),进行在线投标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企业未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的,登陆绵阳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按注册流程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 月 17 日 10 时 40分,地点为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过桥右转200米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三台中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三台县百顷镇水文村
邮 编:621000
联系 人:姜先生
电 话:13515411118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89号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28-86729313、13688374886
传 真:028-86729313
2019年9 月 23 日
附件: 招标公告盖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