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武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武城县历亭路64号(武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武城县利城河、姜庄沟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及武城县生活垃圾转运站PPP跟踪审计项目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武城县利城河、姜庄沟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及武城县生活垃圾转运站PPP跟踪审计项目 | 1 | 1、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同时必须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方。 4.2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具备造价甲级资质。 4.3联合体成员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参与投标。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4.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5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所有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 4.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竞争,否则相关方的响应文件均无效;4.7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及出资比例,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35.000000 |
三、获取磋商文件
四、公告期限:2019年12月3日 至
2019年12月5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兴旺 联系方式:15505440036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